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26 11:13  思林杰(68811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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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取四舍五入,合计数差异系尾数差异。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事项规范运作。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协定存款、组合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曾利用募集资金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购买单位协定存款,相关协议已于2024年5月10日到期

2024年,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和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于报告期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思林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林杰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数据取四舍五入,合计数差异系尾数差异。

[注1] 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注2]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95.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34.69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按款项性质组合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9.1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95.5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谨慎、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22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73,060.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9,345,807.26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4,667,4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6.03%。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0,026,593.97元)总额为34,693,993.97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4,693,993.9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7.1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2025年4月24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安排如下:

1.2025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4.授权期限

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同意将两项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并同意将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中期分红授权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开支能力,具体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