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11:02  天奈科技(688116)公司分析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天奈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止2023年10月27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88.19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天奈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天奈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蔡永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4年4月27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4月28日起开始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天奈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奈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31,613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6,048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同意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12,432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38,480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9)。

5、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10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4)。

6、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6.00元/股调整为15.93元/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21.90万股;确认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5.93元/股调整为15.86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5.861元/股调整为10.65元/股,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76.1450万股调整为112.6946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0400万股调整为91.819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050万股调整为20.875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年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7月4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50)。

5、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7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7、2022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35.00元/股调整为34.93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同时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34.931元/股调整为23.54元/股,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6.6000万股调整为54.168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5500调整为43.734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0500调整为10.43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0年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2)4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B级以上,其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上述情形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1,613股。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2)2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B级以上,其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3)1名激励对象因不再任职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决定其后续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上述情形公司作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6,048股。

以上所有情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661股。

(二)《2022年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不再任职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决定其后续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以上情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912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573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天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