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4-037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永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60股;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5,426股。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5,486股。
本议案关联董事文永均、王晓莉、余啸海、伍利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400,0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93元/股调整为15.73元/股。
本议案关联董事文永均、王晓莉、余啸海、伍利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18,556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本议案关联董事文永均、王晓莉、余啸海、伍利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旨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专注公司核心业务,突破创新提升竞争力,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报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4-03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18,556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24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2,099,160股,预留授予140,840股。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5.73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7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77人,预留授予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EBITDA”指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公司2022年EBITDA为10,181.78万元。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39,571.68万元。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A”“B”或“C”,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独立董事刘家琴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18,556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授予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7月24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418,556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391,515股,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27,041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可归属的合计418,55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3年7月24日
(二)归属数量:418,556股,其中首次授予391,515股,预留授予27,041股
(三)归属人数: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四)授予价格:15.73元/股(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5.93元/股调整为15.73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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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已剔除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数据。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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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除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418,556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4-03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93元/股调整为15.73元/股。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可归属的合计418,55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4-034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93元/股调整为15.7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6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独立董事刘家琴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1)。
(四)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400,000元(含税)。2024年6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5.73元/股,即15.93-0.2=15.73元/股。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93元/股调整为15.73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93元/股调整为15.73元/股。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4-033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5,486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3年6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独立董事刘家琴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1)。
(四)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60,06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
注:1、上述“EBITDA”指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公司2022年EBITDA为10,181.78万元。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39,571.68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075号):公司2023年EBITD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118,441,570.93元,较2022年EBITDA增长16.33%,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80%,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仍在职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B”级,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
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426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20,215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15,211股。
综上,本次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5,486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280,275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15,211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4-032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诺生物”)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689.7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076.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431.8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就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下表为2024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持有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2,043.99万元,该现金管理产品已于2024年7月4日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和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63.78万元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使用,转入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8,500.00万元增加至10,663.78万元。
[注2]该项目已结项,期末实际投资进度100%,结余募集资金2,163.78万元用于“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使用。
公司代码:688117公司简称:圣诺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