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5-01-17 02:33  清溢光电(68813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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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0日

至2025年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光膜(香港)有限公司、新余市瑞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市广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燚璟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新航、刘元

联系方式:0755-86359868

邮政编码:518053

电子邮箱:qygd@supermask.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26.92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6.9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6.76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3,419股,占公司总股本266,800,000股的比例为0.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17元/股,最低价为15.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7,563.7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723,419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在使用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