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6-04-29 11:14  长盈通(688143)个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797.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2%;实现利润总额2,443.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2.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6.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1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10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三家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共计6家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 2026年度,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7,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8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17,0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13,000万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4,000万元,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需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在本次担保计划总额度内,上述预计的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二级子公司)可在实际业务发生时进行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3.上述对外担保计划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武汉光谷长盈通计量有限公司

2. 海南长盈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 武汉长盈通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4. 河北长盈通光系统有限公司

5. 武汉长盈通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6. 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以上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而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经营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为控制风险,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本次为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实际情况,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上述担保总额可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批准的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二级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要,全权处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担保方式、担保债权人、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向其他全资子公司、二级子公司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13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回避股东系公司持股董事,议案10-12回避股东系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三)股东及代理人可以在登记时间内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需注明股东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信函或传真封面请标注“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公司3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80号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7981113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29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1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2,114.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969.7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4.3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114.0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12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 2346号文 《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3.354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839,441,514.4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84,208,667.01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55,232,847.47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5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注1:大额存单提前垫付利息是公司受让大额存单时,支付原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的对应利息,赎回大额存单时即可收回。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后为本次发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2022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到位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湾支行(账号81115010125010269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58881107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5210000010120100439713)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账号416180100100465669)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说明: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3,179,803.88元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湾支行开立的与募集资金账户关联的票据保证金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开具的票据到期承兑解付。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2年12月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审议通过的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注 1:可转让大额存单起息日为产品受让日, 非产品发行日。 公司受让后在持有期间可随时转让。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 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19.5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超募资金已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3.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8,759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6,586.24元,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共7,092.75元,合计22,853,678.99元。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建设,目前处于装修阶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同意拟将项目投资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同意将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扩大项目厂房的建筑面积。本次扩建需新增投资金额10,387.78万元,除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以外,剩余6,387.78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来解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后资金投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8,759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46,586.24元,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共7,092.75元,合计使用超募资金22,853,678.99元。

附表2: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09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