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152证券简称:麒麟信安公告编号:2024-001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0.00万元到-2,800.00万元。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00.00万元到-5,8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64.9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154.15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信息安全业务由于受到客户内部管理事宜的影响,部分项目交付、验收方面的进度有所放缓,导致信息安全产品收入同比出现大幅下滑。从下游行业收入结构来看,由于国防行业客户信息化建设采购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公司收入实现不及预期,但是公司电力行业收入仍然保持了较稳定的增长。
2、实现基础软件的自主可控对于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行业发展的信心,公司持续加大了研发和营销网络布局的投入,员工规模及薪酬费用有所增长,导致公司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增加。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产品操作系统、云桌面、数据安全产品的研发投入,面对新标准、新行业和新应用场景的需求不断进行迭代升级,同时公司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也在逐步加大,使能机器人、工控、云边端协同等用户创新场景;另一方面公司为积极抓住行业信创的机遇,持续完善公司营销体系建设和产品生态建设。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4、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000.00万元,主要系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收益及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等。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52证券简称:麒麟信安公告编号:2024-003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4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52证券简称:麒麟信安公告编号:2024-005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桂良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0)。
4、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5、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7、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1)显示,公司经营情况未能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且公司预计达成剩余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研究推出更加切实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员工与公司多方共赢。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承诺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原因及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52证券简称:麒麟信安公告编号:2024-006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5日
至2024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
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2月1日下午16:00前送
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
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
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
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
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
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
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
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联系电话:0731-85528301
邮箱:IR@kylinsec.com.cn
联系人:王磊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2证券简称:麒麟信安公告编号:2024-007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涛先生《关于提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杨涛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涛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1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杨涛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杨涛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杨涛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杨涛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52证券简称:麒麟信安公告编号:2024-002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4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管理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与之相关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52证券简称:麒麟信安公告编号:2024-004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其中超募资金173,668,283.76元。拟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4%。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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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1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3,668,283.76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4%。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2,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4%,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