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8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以下简称“《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8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0.4条的规定,并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9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529.3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11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17.48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2,922.35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1,189.53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2,722.35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保荐承销费用2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为33,807.01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0年9月16日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2-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分别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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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鉴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支行(2304351129100068310)对应的募投项目“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已结项且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零,该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公司、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