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30 21:48  有方科技(688159)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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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65版)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亿元,同比增长11.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3.16万元,同比变动32.0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22,283.52万元,同比变动-277.62%。具体经营情况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说明。

公司在获得高通的返利确认后且使用该部分芯片的产品已经实现了销售,则该部分芯片的返利冲减当期的营业成本。本期公司冲减当期的营业成本的返利金额为607.97万元。按照匹配性原则,公司本期应确认的高通返利为749.09万元,按匹配性原则模拟测算的净利润是-3,723.2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91.23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58.30万元。

(二) 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1,549.52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1,191.23万元,上述减值准备已包含在本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注销股份数共计13.50万股,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129,495股变更为91,994,49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2,129,495元变更为91,994,495元。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或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对照如下:

对照《公司章程》上述修改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条款的序号。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业务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对象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事宜因涉及全体监事,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ZI10010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发布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拟置换资金2,843.21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05.19万元,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538.0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从募集资金监管户中置换转出2,843.21万元。

注2: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了理财、利息收益。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开户银行、募投项目联合实施主体、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等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的验资账户完成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33,417.8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2023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4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该类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4月27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同时,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或其他银行理财产品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总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项目分类及对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研发总部项目、4G 及 NB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 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几个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和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有方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协议》及《四方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注3:详见本表格“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的相关说明。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19]第ZI10010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发布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拟置换资金2,843.21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05.19万元,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538.0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从募集资金监管户中置换转出2,843.21万元。

注2: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了理财、利息收益。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内部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确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有方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进行实施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或判断影响损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下转13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