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1-16 02:01  炬光科技(688167)个股分析

(1)违约通知

买方应根据第5.1节(卖方的陈述),在买方或成交后的标的公司获得有关虚假陈述的告知后一个月内,向卖方提交一份书面通知,在当时已知的范围内,合理详细地描述和证实虚假陈述索赔的基本事实(包括合理预期的损害赔偿金额)(“违约通知”)。本协议第6.1.2节(违约通知(Rügefrist))应代替买方根据《瑞士义务法典》第201条立即通知卖方的责任。

(2)违约补救

对于买方根据第6.1.2节(违约通知(Rügefrist))通知卖方的虚假陈述违约通知,卖方有权在收到违约通知后的两个月内,使买方处于未发生虚假陈述时相同的状态。如果在上述期限内无法实现或未能实现上述补救措施,则卖方应根据第8条(卖方责任限制)的规定,不论买方是否存在过错(verschul-densunabh?ngig),对买方为确立第5.1节(卖方的陈述)中陈述的状态而遭受、产生和承受的任何损害、费用或成本(在所有情况下,包括利息、合理可预见的间接和后果性损害,但不包括惩罚性或不可预见的利润损失,也不包括任何用于计算损害的乘数;统称为“损害”)承担责任。

因虚假陈述和/或违反契约而支付的任何款项应在买方和卖方之间视为对交易价款的调整。

10、同业竞争限制

在交割后的三(3)年内,卖方不得,且应确保任何卖方关联公司不得在标的公司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积极从事业务的所有国家(特别是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和印度)(“地区”)内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标的公司业务竞争的活动。此外,卖方不得,且应促使卖方关联公司和代表不得:(i)作为所有者、投资者、合伙人、顾问或雇员,直接或间接在地区开展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进行的营业活动(“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或(ii)直接或间接利用所获得的与标的公司有关的任何知识,从事与标的公司在该地区的业务相竞争的活动;或(iii)直接或间接代表其自己或为其他任何个人或公司(公司或法人团体)向受雇于标的公司的任何人员在本地区与标的公司有业务竞争的任何业务中提供就业或安排就业;或(iv)招揽、协助或诱使曾是标的公司客户或曾与标的公司业务往来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公司或法人团体),不再使用标的公司的服务或停止以个人或公司惯常的方式与标的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二)《修订协议》

《股权购买协议》签署后,经本次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于2024年1月15日签订《修订协议》。根据《修订协议》,各方对《股权购买协议》做出了如下主要修订:

1、交易价款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第2.2.1节(交易价款)和第4.5.2节(买方行为),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股份交易价款应为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出的金额(“交易价款”):

(a)交易对价总计:75,540,522.54 欧元

(b) 减去股东贷款结算金额

(c)减去员工离职罚款

(d)减去任何特别契约罚款

(e)减去补偿金额225,000.00欧元

第2.2.1节的所有其他部分保持不变。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价款测算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及《修订协议》约定,测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交易价款如下:

(a)交易对价总计:75,540,522.54欧元

(b) 减去股东贷款结算金额:16,918,442.92欧元

(c)减去员工离职罚款:未涉及

(d)减去任何特别契约罚款:100,000.00欧元

(e)减去补偿金额225,000.00欧元

股权购买交易价款测算金额为:58,297,079.62欧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4年1月15日(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前一交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汇率为1欧元兑7.7975人民币元)折算,约合人民币454,571,478.34元。)

同时,公司承接SMT对标的公司的股东贷款金额为:16,918,442.92欧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4年1月15日(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前一交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汇率为1欧元兑7.7975人民币元)折算,约合人民币131,921,558.67元。)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兴胜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主要从事微纳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股权及实际控制关系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与标的公司协同效应明显

炬光科技立足上游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元器件、激光光学元器件的核心能力,致力于结合半导体激光器光束输出特点,设计和制备微光学整形元器件与光学子系统,使得半导体激光器产生的光子能够整形为符合更多特定应用所需的光斑形状、功率密度和光强分布,形成光子应用模块和系统,在先进制造、医疗健康、汽车智能驾驶或无人驾驶以及信息技术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炬光科技的战略发展方向是做强上游核心元器件、做大中游应用解决方案,标的公司属于上游核心光学元器件领域,符合炬光科技战略发展方向。

炬光科技始终围绕“国际化、品牌化”的战略定位,目标是将公司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光子行业领军企业。标的公司与公司同属快速发展的光子行业,双方彼此技术和产品高度互补,同时在市场、销售、客户、应用和生产制造方面有很强的协同效应。

1、扩充公司微纳光学技术能力与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研发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激光行业上游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元器件、激光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正在积极拓展激光行业中游的光子应用模块和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相关市场领域存在一定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但相比同行业国际龙头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存在综合规模较小等市场竞争劣势。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上游核心微纳光学元器件,符合公司“做强上游核心元器件、做大中游解决方案”的业务战略发展方向与布局规划,双方在产品和技术方面高度互补。通过整合标的公司,公司将扩充在光刻-反应离子蚀刻法、纳米压印、衍射光学等微纳光学技术领域的研发、技术与批量制造能力,进一步扩充和加强先进微纳光学元器件的研发与制造技术能力范围和水平;通过整合标的公司,公司将在现有(非)柱面微光学基础上扩充(非)球面微纳光学产品系列,例如用于数据通信领域的硅或熔融石英材质的微纳光学产品、用于半导体制程的光场匀化器透镜阵列产品;通过整合标的公司,公司将在现有的玻璃、硅材质晶圆级微光学产品基础上,扩充玻璃基底聚合物材质纳米压印微纳光学产品类型,可用于汽车投影照明等新兴并快速增长的应用领域;公司将在当前折射光学产品基础上,扩充衍射光学产品能力,有力补充公司在衍射光学领域的设计与研发能力,使公司的光学设计能力从微米尺度进入纳米尺度。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拥有更为完备的微纳光学元器件产品结构,完成对更多各类型微纳光学产品类型的全面覆盖,提升产品能力的齐备性和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和微纳光学技术解决方案。

同时,扩充后的微纳光学产品结构将促进公司“产生光子”上游半导体激光器元器件的进一步创新与开发,也将增强公司在“中游光子解决方案”的产品创新能力,进一步加速“中游光子解决方案”的业务发展。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显著扩充微纳光学相关研发能力与制造技术,丰富激光光学元器件产品结构,加速公司在光学领域的研发创新,开拓更广泛的应用场景与市场,增强公司在光子行业领域的领先地位。

2、形成协同效应,增强竞争力,扩大公司全球市场空间与份额

公司与标的公司整合后将在研发、制造、市场销售等方面共享资源,产生很强的协同效应,显著增强公司的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公司在微纳光学领域拥有完整和成熟的产品设计、产品开发、测量测试、量产制造等能力,将与标的公司的相关研发与制造能力形成资源共享与协同效应。标的公司可以与公司强大的光学设计与产品研发能力形成协同,加速进行新产品开发,加速产品与技术创新;标的公司将可使用公司处于成熟量产阶段的光学镀膜能力取代当前的外协镀膜供应,显著降低标的公司的产品成本和制造交付周期;公司已建成并在量产阶段的自动化清洗、自动化激光切割、自动化包装等光学批量制造工艺能力和设施将可直接用于标的公司进一步生产效率提升或产线扩产;公司的自动化制程装备开发能力将为标的公司提供低成本、高性能的自动化制程装备,协助标的公司提升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公司在微光学产品大批量制造良率提升、成本降低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可直接应用于标的公司快速提升产品良率和降低成本;公司正在积极发展的中游光子技术解决方案领域,将通过对标的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应用形成协同,增加产品研发创新的能力,加速中游业务发展。

公司一直秉承国际化经营的发展理念,其产品既在行业内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同时大量产品也销往德国、日韩、美国等地区。标的公司为瑞士老牌微纳光学高科技企业,通过多年行业与市场积累,与全球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在数据通信、半导体制程、汽车投影照明等多个细分行业市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的市场销售团队与全球客户资源,公司将快速进入数据通信、汽车投影照明等新的行业市场领域,扩大在泛半导体制程、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全球行业知名度,增强全球市场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受限于全球化市场销售能力,其在亚洲等区域市场、尤其是在中国市场的业务发展不充分。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标的公司后,在上述区域市场尤其是在中国市场,通过市场销售的协同效应,迅速扩大行业客户群与市场占有率,实现业务快速发展的目标。

3、获得新的行业头部客户,加强已有头部客户战略合作,扩大技术创新源泉和动力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一批细分行业全球头部客户如泛半导体制程行业的台积电、A公司,汽车行业的大陆集团,工业激光行业的创鑫激光、锐科激光等,与这些行业领导者的合作不但给公司带来可观的销售收入和利润,而且这些头部客户的高端、前沿需求更给公司带来技术创新的源泉和动力。

标的公司为瑞士老牌微纳光学高科技企业,通过多年行业与市场积累,与全球多个细分行业领域的众多优质客户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例如标的公司被顶级光学企业德国卡尔蔡司(Carl Zeiss)评定为首选供应商,标的公司与全球知名的数据通信领域光芯片与模组企业开展合作并进行批量供应,标的公司与多个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在投影照明微纳光学产品领域展开合作,产品已批量应用于知名头部汽车品牌量产车型的灯毯投影与照明系统中。标的公司拥有很好的客户历史记录,目前的前20大客户中超过50%的客户合作10年以上。

公司通过整合标的公司,一方面,将扩大公司与现有客户的合作范围,另一方面也将直接获得多个新的行业头部客户,形成公司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源泉,增强全球市场的份额和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和标的公司共有多个行业头部客户,公司整合标的公司后,针对共有的头部客户将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和业务合作拓展,进一步加深头部客户的战略合作。

光子行业上游核心元器件产品对于行业中下游客户极为重要,客户验证谨慎、新产品导入周期较长。头部中下游客户选择核心元器件供应商时往往考虑其综合规模与实力以及行业知名度。公司与标的公司整合后,也将大大增强公司在全球光子行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增强头部中下游客户的信心与战略合作意愿,进一步增加公司在光子行业的领先地位。

4、增强全球化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实现跨越式成长

公司定位为国际化经营的跨国企业,总部在中国西安,在中国东莞、中国海宁、德国多特蒙德等地拥有研发生产基地,在美国、爱尔兰等地拥有销售公司,实行全球化的市场销售和业务拓展,拥有约160名外籍员工,已具有一定的跨国经营能力及良好的治理经验。

标的公司为瑞士企业,其研发、制造均在瑞士,在全球积极进行市场销售和业务拓展,其服务全球上百个客户,绝大多数客户位于瑞士以外。公司整合标的公司后,将全面梳理和整合内部研发资源、制造与市场销售资源,进一步增强全球化经营布局,充分发挥业务协同的优势,促进公司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针对各地优势因地制宜地进行投资,进一步扩充与完善公司跨国经营管理能力,匹配跨国经营需求,降低贸易政策和国内外法律法规变动对公司跨国经营带来的影响,增强全球化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在全球化经营方面的跨越式成长。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公司现有资产负债结构、收入规模、盈利能力以及各项财务指标产生一定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注入与整合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上游光学元器件业务、中游汽车业务和泛半导体制程解决方案业务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及加速全球市场拓展。通过进一步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以提升。

八、主要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1、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预计本次交易将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做摊销处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若未来出现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跨境收购涉及的法律、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为跨境收购,标的资产位于瑞士。因此,本次交易须符合瑞士关于外资并购的相关政策及法规。由于瑞士联邦政府正在修改外商投资法案,境内外相关政策和相关法规存在调整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一系列境外收购风险,包括生产及销售地区的政治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政治风险和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生产及销售地区的政局稳定性、对外资政策的政策连贯性等发生变化,从而造成投资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本次交易相关交易文件的签署、履行、理解和争议解决均涉及境外成文法律或习惯法,公司对境外相关成文法和习惯法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足,公司境外收购行为因境外法律问题处理不当,从而遭受成本增加、时间延长、收购失败等与预期目标相违背的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境外收购是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行为组合,涉及收购过程中任何的操作、法律文件都必须符合境外法律的要求,否则,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法律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的风险

本次交易系公司经过多轮竞标及报价流程,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卖方进行谈判后进行的,且交易对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因此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交易标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可能,由于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无需给予公司或标的公司相应补偿,从而可能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4、本次交易相关分手费的风险

《股权购买协议》约定了本次交易相关的分手费事宜。若公司、香港炬光未在期限内完成境内申报、登记程序,导致《股权购买协议》根据第4.7.3节(最后期限)终止,则公司、香港炬光需向卖方支付3,000,000.00欧元分手费。

若本次交易由于公司、香港炬光有关的先决条件未能达成而致使本次交易未能在最后截止日期进行交割,或虽然先决条件已经达成和/或被放弃,但公司、香港炬光未能在交割日进行交割,则交易各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厘清各方责任并支付分手费,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2年、2023年1-9月,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778.42万元、-3,428.2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2.05万元、-3,618.02元,业绩波动较大。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上涨、下游市场需求萎缩以及重要客户合作关系等因素发生变化,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将受到挤压,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2、核心管理团队、技术人才流失,以及核心技术失秘的风险

自成立以来,标的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放在企业发展的重要地位。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沉淀,标的公司已掌握多项核心技术,为标的公司产品竞争力提供了坚实的支撑。标的公司也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及研发团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研发人员,上述人员将成为完成整合后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微纳光学元器件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若因标的公司管理不当或不能稳定核心技术团队,相关核心技术泄密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会对标的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以及可持续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微纳光学元器件,其主要应用于数据通信、半导体行业、汽车投影照明、生命科学等行业中。基于通信行业、半导体行业、汽车行业、生命科学等行业发展情况,随着产品的成熟和成本控制的要求,未来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可能存在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

4、所在国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标的公司的采购、销售、研发涉及众多国家及地区。各国之间的发展状况差异以及国家和地区间政治、经济关系变动,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别国家经济财政稳定性、通货膨胀、贸易限制、产业政策变动、外商准入等情形。此外,自然灾害、战争冲突等因素可能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运营造成损害。虽然标的公司一直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对经营的影响及风险因素,以求进行预防并制定应对措施,但上述相关事项的发生,可能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与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5、毛利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在用于汽车投影照明应用的微纳光学产品生产制造环节,由于生产自动化程度不够完善,且部分工艺采用外协供应,因此批量制造良率较低、制造成本相对较高,导致汽车微纳光学产品的毛利较低且波动较大。标的公司毛利率受市场供求关系、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外协供应产品价格和质量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若未来某几项风险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并可能对其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1、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标的公司主体位于瑞士,在适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商业经营模式、地区文化等方面与公司存在差异。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与公司现有业务进行整合,存在因上述差异事项导致整合后业绩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公司将在内控建设、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技术研发等各方面因地制宜地对标的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包括按照公司的管理规范、内控及财务等要求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然而,虽然公司自身已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体系,对标的公司亦有明确的战略规划,但若整合无法达到预定目标,将导致标的公司的运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进而降低公司整体运营规范性,并最终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处于微纳光学元器件行业,其营收主要受汽车、数据通信、泛半导体制程和生命科学等下游应用行业影响。目前,全球汽车产业渐入平稳发展阶段,整体竞争格局趋于稳定,根据经济学人智库(The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EIU)全球汽车产业白皮书预测,2023年全球乘用车销售量增长0.9%,商用车销售量增长为-1.3%。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标的公司产品未能深度应用于汽车产业或业务拓展不及预期,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及市场份额将受一定影响。

根据和弦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22年度光通信市场研究报告》,2022年全球光模块的市场规模约96亿美元,同比增长9.09%。光模块市场为需求驱动型,其增长主要受下游数通市场和电信市场影响。目前,虽全球电信运营商经历了4G建设期,但从互联网服务商的运营来看,全球主流的云服务厂商云业务仍持续高速增长。随着云计算、AI+等新兴数通应用场景快速发展,整体行业竞争将更为激烈。未来,行业内资本开支将逐渐向数通市场倾斜,若整合后标的公司的研发能力、产品迭代不及预期,或公司下游市场业务拓展受限,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承压,并可能影响公司未来业务增长及经营效益。

3、外汇监管的政策和法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盈利将由境外流入公司。届时,如标的公司所在国以及境内外汇监管的法规及政策发生较大变动,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盈利资金无法进入公司,从而对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4、跨国经营及贸易政策相关风险

公司一直秉承国际化经营的发展理念,子公司LIMO GmbH位于德国多特蒙德,目前公司产品销往德国、日韩、美国等地区,海外客户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盈利来源。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海外销售的规模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跨国经营受国际政治环境、国家间贸易政策和国内外法律法规、文化理念、管理水平和思维习惯差异的影响。如果未来国际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不能与跨国经营需求相匹配,或存在公司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等情形,未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可能产生跨国经营及贸易政策相关风险。同时,公司部分原材料来自境外供应商,如果未来贸易政策发生变化,未来公司生产经营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开拓国内优质供应商,但与相关供应商的大规模合作仍需要一定时间。未来若因部分境外供应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实施出口限制措施导致相关境外供应商停止向国内企业提供主要原材料,则短期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九、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作价与《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相比,具备合理性及公允性。公司聘请了境外律师对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及境外投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十、上网公告附件

1、《SUSS MicroOptics SA2022年度及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0087号)。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拟收购瑞士SMO 100%股权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进门财经平台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视频会议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SUSS MicroOptics SA 100%股权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SUSS MicroOptics SA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拟收购SUSS MicroOptics SA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月17日15:00-17: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收购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将就本次收购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公司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刘兴胜 先生

董事会秘书、市场总监:张雪峰 女士

董事、全球销售副总裁:田野 先生

半导体激光业务负责人、医疗健康业务负责人:曲进超 先生

激光光学业务负责人:田勇 先生

质量副总、汽车业务运营负责人、总公司研发总监:朱国巍 先生

汽车业务负责人、激光光学业务与战略副总:李勇 先生

泛半导体制程业务负责人:戴晔 先生

运营中心总监:张健 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以下方式在线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1、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AtA1v

3、电话端参会:

(+86)4001888938(中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1)2025524791(美国)

(+86)01053827720(全球)

参会密码:791598

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方式进行预约报名,本次会议报名结果以收到的参会短信通知为准。

四、会议问题征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峰、赵方

联系电话:029-81889945

联系邮箱:jgdm@focusligh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https://www.focuslight.com/investor/)、进门财经平台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