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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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西安交通大学移交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及城市学院转设事项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末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子公司城市学院30%的出资举办权全部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城市学院由原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本公司持有的城市学院70%出资保持不变。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的议案》,同意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公司与城市学院等各方本着城市学院发展、各方有利的原则,共同推进城市学院转设工作。目前,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2、城市学院面临着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
城市学院为民办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尚未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民办学校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于城市学院和本公司的未来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从公开信息查询,很少能够查询到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有做出该等选择登记,据了解民办学校大多仍然是在观望和研究。陕西省是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的大省,据了解对此政策也是很谨慎的,稳定发展是重要因素,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按照陕西省后续所出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政策、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3、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3年4月27日起公司开始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综合考虑近期外部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研究,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该等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
2024年2月28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关于博通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终止审核的申请》,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决定》,该等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3月5日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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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崇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琳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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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崇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琳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崇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琳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萍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5证券简称:博通股份公告编号:2024-025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博通股份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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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3、4项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披露《博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4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4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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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须持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票账户卡、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和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博通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要求
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该委托代理人在股东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被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出席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蔡启龙、沈雅月
联系电话:029-82693206
联系传真:029-82693205
电子邮箱:caiql@butone.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博通股份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710043
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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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55证券简称:博通股份公告编号:2024-021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博通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接受董事屈泓全、刘佳、王美英的辞职申请、提名姜华忠、李凌霄、张配配等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经发物业为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提供物业保洁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4年10月29日,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在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4年10月18日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萍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相关董事会决议:
1、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都表决同意,同意将《博通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公司及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屈泓全的书面辞职报告,屈泓全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博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以及博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全部职务。辞职后,屈鸿全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佳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佳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博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以及博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全部职务。辞职后,刘佳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美英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美英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博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以及博通股份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全部职务。辞职后,王美英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会接受屈泓全、刘佳、王美英的全部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屈泓全、刘佳、王美英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任董事就职前,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屈泓全、刘佳、王美英将继续履行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义务和职责。
屈泓全、刘佳、王美英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于屈泓全、刘佳、王美英任职期间所做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姜华忠、李凌霄、张配配等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三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提名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获同意。
该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获同意。
5、审议通过《关于经发物业为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提供物业保洁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屈泓全、刘佳、王美英等3名董事因在经发物业关联企业任职,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有4名。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除了3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之外,公司其余4名董事对该议案都表决同意,同意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3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都表决同意。
鉴于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已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经发物业为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提供物业保洁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3名独立董事都表决同意。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姜华忠,男,1970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陕西五金矿产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杨凌裕龙国际贸易公司,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西安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总公司财务总监,西安经发景观绿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西安经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9月至今任职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姜华忠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
(2)李凌霄,女,198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金融风险管理师,中级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2011年7月毕业于西安邮电大学(原名称西安邮电学院)审计学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21年12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担任战略投资部副部长。李凌霄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
(3)张配配,女,198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6月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管理学学士,2016年6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201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陕西海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证券部,2020年5月至今在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工作,负责财务核算。张配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55股票简称:博通股份公告编号:2024-023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博通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本次为续聘。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曹爱民;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
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852.2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2年度起,为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波君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侠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波君女士和甘永杰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后附)。
(1)项目合伙人简历
刘波君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1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0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历
王侠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7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9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5份。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刘波君女士: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甘永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2年3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20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该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依据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并基于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收费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相关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过审查,希格玛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
经过选聘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该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博通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该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公司全部7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7名董事都同意,表决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5证券简称:博通股份公告编号:2024-024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否。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将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日常校园物业保洁服务继续由关联方西安经发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经发物业”)承担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485.5万元/年,在博通股份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城市学院日常校园物业保洁服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无不利影响。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经发物业为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提供物业保洁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工作继续由经发物业承担。
2024-2025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总额与2023-2024学年保持不变,合同总额依然为485.5万元/年,具体为: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197.5万元/年;室外物业保洁服务,122万元/年;学生公寓物业服务,166万元/年。三项服务的期限均为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是经发物业,经发物业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故该议案为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屈泓全、刘佳、王美英等3名董事因在经发物业关联企业任职,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其余4名董事对该议案都表决同意,同意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3名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3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都表决同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经公司全体3名独立董事都表决同意,会议审议同意《关于经发物业为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提供物业保洁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城市学院日常校园物业保洁服务,交易价格市场化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485.5万元/年,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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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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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为法人,其基本法人信息为:
名称: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726260274U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5日
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51号西安金融创新中心3幢1单元10701室
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51号西安金融创新中心3幢1单元10701室
法定代表人:吴锁正
注册资本:6666.6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业服务、城市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集团”)和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控股”)。经发集团持有经发物业67.5%股权。经发控股持有经发物业7.5%股权,同时也是经发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其88.51%股权。
经发物业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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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2023年财务指标(经审计):2023年12月末资产总额64,987.3万元、负债总额52,790.9万元、净资产12,196.4万元、资产负债率81.23%,2023年度营业收入86,224.7万元、净利润5,101.8万元。
2024年1-6月财务指标(未经审计):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65,759.4万元、负债总额50,462.7万元、净资产15,296.7万元、资产负债率76.74%,2024年1-6月营业收入46,333.0万元、净利润3,100.3万元。
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无。
经发物业简介:经发物业是全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陕西省服务名牌、陕西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西安市物业协会会长单位,连续3年5度蝉联西安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排名榜首。管理项目类型涵盖普通住宅、高档住宅、酒店式公寓、写字楼、行政办公、商业区、高等院校等多元化领域,累积为10万+业户提供品质服务,并向各类优质物业提供全程顾问服务。经发物业2024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发行H股并2024年7月3日挂牌上市(股票代码:1354.HK),总股本66,666,800股,此次IPO全球发售16,666,800股,发行价每股7.5港元,募资总额1.25亿港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发物业与上市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具体的关联关系为:经发物业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发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2,868,0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60%。经发集团同时也是经发物业的控股股东,持有其67.5%股权。
该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关系情形,即经发物业是由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经发物业自2017年8月起,开始负责城市学院的物业保洁服务,具体包括教学办公室内区域、校园室外区域、学生公寓三部分。经过多年的服务,经发物业的物业保洁服务质量良好,满足城市学院对物业保洁的需求,并且经发物业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综上,经发物业对于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服务内容分为三部分,具体为:(1)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室内保洁、行政科室饮用水供应、维修及维护;(2)室外物业保洁服务:室外物业保洁、室外的零星维修维护及其它;(3)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学生公寓物业服务综合管理与维护。具体按照上述三项服务内容分为三个合同。
2024-2025学年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总额与2023-2024学年保持不变,合同总额依然为485.5万元/年,具体为: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197.5万元/年;室外物业保洁服务,122万元/年;学生公寓物业服务,166万元/年。三项服务的期限均为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二)本次经发物业向城市学院提供服务合同的定价,是以国家有关物业服务文件和市场价格为指导,经与其他同类优质物业公司对比、商议、比价,之后继续与经发物业谈判,商定服务范围和服务价格与2023-2024学年保持不变,合同总额依然为485.5万元/年,2024-2025学年公司继续与经发物业签订物业保洁服务合同,合同价格里包括了人工成本费用、材料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用、清洁费用、行政办公费用、项目管理费、税金等。
(三)本次经发物业向城市学院提供服务的三个合同分别为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合同、室外物业保洁服务合同、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合同(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委托管理协议)。三个合同的服务时间、服务区域及内容、服务费结算具体内容分别为:
1、服务时间:
三个合同的服务时间均为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12个月。
城市学院属于教育行业,按照行规在内部使用学年概念,学年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故物业保洁服务等日常合同的服务日期通常都与此基本保持一致。
2、服务区域及内容:
(1)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室内保洁、行政科室饮用水供应、维修及维护。
(2)室外物业保洁服务:室外物业保洁、室外的零星维修维护及其它。
(3)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学生公寓物业服务综合管理与维护。
3、服务费结算:
(1)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服务费总额为1,975,000元。其中:服务费基数总额为1,915,000元,分12个月,结算实行月考核制;月度考核奖励总额为60,000元,分12个月,月考核达到奖励分数予以奖励。本合同采取经发物业包工、包料、包质量的大包承包方式,经发物业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资材、人工、税金等支出均包含在服务费总额之内。
(2)室外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服务费总额为1,220,000元。其中:服务费基数总额为1,080,000元,分12个月,结算实行月考核制;月考核奖励总额为40,000元,分12个月,月考核达到奖励分数予以奖励;学年考核奖励总额为100,000元,按照12个月度的考核结果予以奖励或不奖励。本合同采取经发物业包工、包料、包质量的大包承包方式,经发物业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资材、人工、税金等支出均包含在服务费总额之内。
(3)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合同(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委托管理协议)
服务费总额为1,660,000元。其中:服务费基数总额为1,610,000元,为大包价,包含经发物业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人工、材料、税金、公寓优秀值班员奖励等所有费用及支出,分12个月,结算实行月考核制;学年考核奖励总额为50,000元,按照12个月度的考核结果予以奖励或不奖励。
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近期将与经发物业签署2024-2025学年的《办公、教学区室内物业保洁服务合同》《室外物业保洁服务合同》《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委托管理协议》等三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合同签署后均自2024年8月16日开始生效,协议有效期都是一年(2024年8月16日-2025年8月15日),合同的服务内容、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内容与前述内容保持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过2017年8月至今的长期物业保洁服务,经发物业的服务质量良好,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和城市学院对经发物业的综合实力、服务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予以认可。
本次关联交易为经发物业为城市学院提供日常物业保洁服务,对于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对于上市公司和城市学院的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等均不会产生依赖性,对于上市公司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5证券简称:博通股份公告编号:202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