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希荻微财报不准确等被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8月27日电 因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或公司)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上交所网站27日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希荻微)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称,因审慎性考虑以及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新增产品线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业务在2023年期间的核算方法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影响公司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相关项目。
其中,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分别调减营业收入5222.48万元和13787.07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分别为29.51%和34.55%;分别调减营业成本5222.48万元和13787.07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分别为40.76%和46.88%;此外,还调整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相关项目。
(二)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24 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审计机构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存在对关联人唐虹(共同实际控制人唐娅的近亲属)、杨松楠(董事)代垫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构成非经营性往来,期末余额分别为94.85万元、147.21万元,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已收到杨松楠、唐虹返还的代垫个人所得税款项及相应利息。
(三)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2024 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称,因全资子公司Halo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td.(以下简称香港希荻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原定于2023年12月15日和2024年2月28日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54.80万元和人民币7211.00万元向香港希荻微进行增资。在进行款项划转时,将该等增资款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香港希荻微账户中。
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全部资金人民币10765.80万元以及期间产生利息人民币108.84万元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交所指出,公司存在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第9.3.3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3.1条等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TAOHAI(陶海)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日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总经理NAMDAVIDINGYUN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唐娅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方的近亲属,未能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1.3 条等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TAOHAI(陶海)、时任总经理NAMDAVIDINGYUN、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唐娅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希荻微主营业务是电源管理芯片和信号链芯片在内的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是DC/DC芯片、锂电池充电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和信号切换芯片、电源转换芯片等。
业绩方面,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1.23亿元,同比增长20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889.14万元,同比盈转亏,净利润同比下降191.09%。
二级市场上,希荻微27日收跌2%报8.84元,公司最新市值36.22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