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175 公司简称:高凌信息公告编号:2023-032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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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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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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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董事长:冯志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30日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号)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22.659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8元。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22.659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350,42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0,076,92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273,504.5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Z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净额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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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97.07万元;(2)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391.63万元(含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3,377.83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88.7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3,235.0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096.4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37,4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65,835.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3月4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4000916013000691321、444000916013000691245)、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819299210050、15551087090047、15634528920069、15000108050666)。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大网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和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1103999011002181473)、在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000108055243、15000108055534)。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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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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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888.70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内生安全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内生安全拟态防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内生安全云和数据中心研制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778,295.9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714,57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7,492,874.4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518Z0321”《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大网御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7,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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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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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75证券简称:高凌信息公告编号:2023-031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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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75证券简称:高凌信息公告编号:2023-033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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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2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7yPMNrGybe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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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冯志峰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陈玉平先生,财务总监姜晓会女士,独立董事夏建波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7yPMNrGybe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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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法事务部
电话:0756-8683888
邮箱:ir@comleader.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