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高凌信息股东金起航贰号减持违规被监管警示
中新经纬6月14日电 日前,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盐城金起航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下称《监管警示》)。
据《监管警示》,经查明,盐城金起航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起航贰号)作为持有高凌信息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曾在高凌信息《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股份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金起航贰号于202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期间减持高凌信息股票269313股,成交金额620.12万元,未按承诺提前通知高凌信息予以公告。
上交所指出,金起航贰号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金起航贰号予以监管警示。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高凌信息创立于1999年12月29日,从事特种通信设备、环保物联网应用产品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一季度,高凌信息实现营业收入4063.99万元,同比增106.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26万元,上年同期为-1051.53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