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6-06 00:00  亚虹医药(688176)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688176证券简称:亚虹医药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51号万信酒店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6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ecurities@asieris.cn。邮件标题请注明“亚虹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2、为保证登记准确性,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明远、季德

  联系电话:021-68583836

  传真:021-68585281

  电子邮箱:securities@asieris.cn

  邮政代码:20012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1弄前滩世贸中心(三期)B栋19F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6证券简称:亚虹医药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虹医药”)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176证券简称:亚虹医药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拟聘任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王法亮先生、夏洋洋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鉴于夏洋洋先生工作安排调整,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王法亮先生、杨成艳女士。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杨成艳女士,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成艳女士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成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收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