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5-006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下降至5%
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东台市启恒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变更名称为“新余市启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启恒”)及其一致行动人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天泽”)合计持有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奥泰”)24,552,770股,占公司总股本5.93%,其中流通股股份数量为24,552,770股,占公司总股本5.9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股东东台启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281,6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140,8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140,8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本次减持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收到股东东台启恒和汇天泽出具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台启恒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48,77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台启恒及一致行动人汇天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7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东台启恒及其一致行动人汇天泽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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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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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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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东台启恒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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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百奥泰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中的减持主体:东台市启恒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变更企业名称为:新余市启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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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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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奥泰
股票代码 :6881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启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21号11楼640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天德广场1号楼2602
股份变动性质:因大宗交易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至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日期:2025年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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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均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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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百奥泰2024年10月15日披露的《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中的减持主体:东台市启恒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变更企业名称为:新余市启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合伙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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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余启恒(东台启恒)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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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新余启恒(东台启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281,6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140,8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140,8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届满。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启恒(东台启恒)持有公司股份19,991,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80%,其一致行动人汇天泽持有公司4,56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552,770股,持股总比例5.9295%。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余启恒(东台启恒)持有公司股份16,143,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85%,其一致行动人汇天泽持有公司4,56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20,7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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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新余启恒(东台启恒)于2025年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48,770股,累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0.9295%。本次减持完成后,新余启恒(东台启恒)及一致行动人汇天泽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降低至5.0000%。
具体权益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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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启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2月5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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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市启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