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688184披露风险提示进展,目前涉嫌违披被立案

2026年3月28日,帕瓦股份688184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表示,因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且原董事长张某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本金合计约1.91亿元),公司股票先后被实施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目前公司已调整管理层、完善内控制度并加强培训,张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并已移送起诉,公司已追回3000万元占用款项。公司每月披露进展,并提示若2025年内控审计仍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可能存在退市风险。
2025年9月7日,帕瓦股份688184披露,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某也收到立案告知书。
公司及张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及张某立案。
与此同时披露的,还有另一则公告,《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获悉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张某作出逮捕决定。
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4月30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帕瓦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司表示,发现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披露不准确。
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主要涉及收入、成本、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利润等报表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3月25日,浙江监管局已就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事项,向公司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帕瓦股份688184,且在2025年3月26日(含)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尝试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帕瓦股份主营包括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9月19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