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14:18  康希诺(688185)公司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国际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和形象,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公司拟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根据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期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215,229,160.88元,公司股本总额为247,449,89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XUEFENG YU(宇学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璐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XUEFENG YU(宇学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XUEFENG YU(宇学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璐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26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江峰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四)《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2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6号天津东凯悦酒店一层悦府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

2、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6、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

7、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

邮编:300457

电话:022-58213766

邮箱:ir@cansinotech.com

联系人:孙畅、周靖芸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cansinotech.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2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

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博迈(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创投”)与天津千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千汐”)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元希海河(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希海河基金”),重点投资疫苗等生物医药领域的上游产业链和创新技术平台的天使轮之后的投资标的。本次投资设立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4,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约28%,公司全资子公司博迈创投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约0.40%,天津千汐投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约1.60%。上述事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参与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近日,元希海河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相关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元希海河(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苏州金沙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

备案编码:SZZ646

备案日期:2023年4月28日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公告编号:2023-027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近期发布了相关法规及监管规则,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修订后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