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5-02-19 02:16  广大特材(68818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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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公司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6日

至2025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大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3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3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广大特材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614

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电子邮箱:gd005@zjggdtc.com

联系人:郭燕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季良高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广大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广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广大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5,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3号)文同意,公司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大转债”,债券代码“118023”。

根据有关规定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广大转债”自2023年4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8年10月12日止。“广大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3.12元/股。

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6日起由33.12元/股调整为33.07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8日起由每股人民币33.07元/股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3.01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4日起由每股人民币33.01元/股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2.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自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8.0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广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广大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涉及的相关事宜,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广大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广大转债”的转股价格(32.96元/股),则本次“广大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广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959.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8.8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7,775.0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5日及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关于全资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苏州张家港调整为苏州张家港、南通如皋。因此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满足结项条件。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②节余资金数额与各项计算所得数额有差异主要系小数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购置了8台保护气氛电渣炉,该部分设备购置费用及安装费用为6,246.14万元,该自有资金投入未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实际降低了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形成一定节余。

2、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优化了产线结构,整合了目前现有设备,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总体上减少了项目实际支出。

3、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募投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陆续支付,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金额,本次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7,959.55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部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959.55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其他节余募集资金3,886.66万元(含后续利息收入)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该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出完成支付后,节余募集资金(如涉及)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投资已完成,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广大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8年10月12日。“广大转债”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累计转换股份908股,每股面值1元,共908元。截至2025年2月17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14,241,479股,对应注册资本214,241,479元;此前,公司股份数量为214,240,571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4,240,571元。

二、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特种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机械产品制造、加工、销售,钢锭生产锻造,机械及零部件、金属制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铸造机械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加后经营范围:特种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机械产品制造、加工、销售,钢锭生产锻造,机械及零部件、金属制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铸造机械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