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拟定增募不超26亿元 前年IPO募21亿去年0营收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7日讯 今日,迪哲医药(688192.SH)收报42.70元,跌幅7.85%。
3月25日,迪哲医药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08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新药研发项目、国际标准创新药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迪哲医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迪哲医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081513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迪哲医药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前,迪哲医药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AZAB、先进制造为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各自持有公司108923023股,分别占发行前总股本的26.69%。若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40815137股,则本次发行完成后(仅考虑本次发行导致的公司股份数量变化),公司的总股本为448966507股,AZAB、先进制造仍为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分别占公司股本的24.26%,公司不会产生新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23年3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以下审批: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021年12月10日,迪哲医药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4000.0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发行价格为52.58元/股。
迪哲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1.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7亿元。迪哲医药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2.03亿元。该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17.83亿元,拟分别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迪哲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元、彭浏用,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发行费用总额为1.17亿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承销费及保荐费9564.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