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股东常州金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3、4、5: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8月13日,13:00-14: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甲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rdbio.com
电话:021-50720069
传真:021-50720069
联系人:蔡廷江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
邮编:201201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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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JINGLIANG JU(居金良)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1)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六、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于明辉、曹若华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本议案董事于明辉、曹若华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于明辉、曹若华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本议案董事于明辉、曹若华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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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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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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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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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康吉言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的从业记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上年度审计费用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8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菁洋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郭菁洋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0720069
传真:021-50720069
电子邮箱:ir@rdbio.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东区瑞庆路528号15幢乙号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郭菁洋女士,200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22年7月加入仁度生物,并任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菁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郭菁洋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居金良配偶的外甥女,郭菁洋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规定,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或“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2号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2.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3,735,099.9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2,764,900.0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5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371.01万元,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157.51万元;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8,989.3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869.89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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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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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6,793.9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75.2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4729号);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亦已出具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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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赎回的产品收益率按照预期收益率列示。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将募投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披露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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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南农商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监事会主席、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吴伟良先生在江南农商行担任董事,其控制的江苏恒德机械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农商行2.14%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也未向其他关联人购买理财产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监事会主席、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吴伟良先生在江南农商行担任董事,其控制的江苏恒德机械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农商行2.14%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南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方。
除此以外,公司与江南农商行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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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江南农商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
(二)交易金额及投资期限
本次关联交易购买的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此理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定价标准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偏离市场。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谨慎型)。
(五)交易选择权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自主决定理财产品类型以及理财金额。
(六)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责,确立审批机制。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将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江南农商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江南农商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有关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为前提,及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仁度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7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伟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监事吴伟良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的二名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五)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