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1,428股后的股本38,708,57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0,857.2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9.38%。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3证券简称:仁度生物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利润分配方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30,811.1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716,513.9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1,428股后的股本38,708,57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0,857.2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9.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分配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证券简称:仁度生物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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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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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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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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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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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结合市场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证券简称:仁度生物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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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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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rdbio.com
电话:021-50720069
传真:021-50720069
联系人:蔡廷江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
邮编:201201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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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3证券简称:仁度生物公告编号:20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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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监事会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证券简称:仁度生物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证券简称:仁度生物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或“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2号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2.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3,735,099.9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2,764,900.0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5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692.00万元,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11.84万元;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3.01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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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2年3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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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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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赎回的产品收益率按照预期收益率列示。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将募投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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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代码:688193公司简称:仁度生物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