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6-04-29 12:43  仁度生物(688193)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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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908,893.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69,87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1,291,42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38,778,4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78,442.00元(含税)。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已派发现金红利5,816,766.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4,595,208.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2.09%。

公司2025年度没有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291,42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偿债能力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十五五·科创惠民一一科创板企业成果转化与民生赋能之2025年度医疗器械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rdbi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举行十五五·科创惠民一一科创板企业成果转化与民生赋能之2025年度医疗器械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居金良先生

总经理:于明辉女士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蔡廷江先生

独立董事:杨玉海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rdbi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0720069

邮箱:ir@rdbi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但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发放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津贴)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由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并由股东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永毅)》《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国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玉海)》。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徐国良、张永毅、杨玉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审议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于明辉、曹若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于明辉、曹若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6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宗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8)。

(四)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六)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七)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后产生的收入)作为基准,2023-2025年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后产生的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2732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161,942,569.09元,按前述基准测算,2023-2025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于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1,585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全部已授权但尚未归属的1,9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2号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2.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3,735,099.9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2,764,900.05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50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2年3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为本金保障型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具体信息请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精准诊断试剂和智能设备产业化研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拟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认为:仁度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仁度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仁度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10:00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甲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居金良、瑞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13:00-14: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甲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rdbio.com

电话:021-50720069

传真:021-50720069

联系人:蔡廷江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

邮编:201201

2.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