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6-04-22 05:21  佰仁医疗(68819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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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年度ESG报告等可持续发展事项,董事出席率为100%,管理层统筹推动、各职能部门联合执行ESG工作日常开展及报告编制。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乡村振兴议题对公司不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未在报告中进行披露,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2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569,914.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9,942,151.04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7,748,13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198,50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6.9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0,198,506.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93%。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 2026-004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银团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团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位于昌平新城东区(南邵组团)1201街区CP00-1201-003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9,286.59平方米,不动产证号:京(2025)昌不动产权第0032989号)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项目建成后追加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牵头的境内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以自有位于昌平新城东区(南邵组团)1201街区CP00-1201-003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9,286.59平方米,不动产证号:京(2025)昌不动产权第0032989号)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项目建成后追加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牵头的境内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牵头的境内银团

3、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

4、贷款期限:5年

5、贷款利率: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以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昌平新城东区(南邵组团)1201街区CP00-1201-003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9,286.59平方米,不动产证号:京(2025)昌不动产权第0032989号)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项目建成后追加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

7、授权事宜:上述申请银团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内与相关银行签署抵押协议、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8、目前上述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抵押协议、贷款协议等文件的主要内容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9、本次银团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银团贷款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牵头的境内银团要求进行;申请贷款所需的上述抵押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会,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磊、程琪、周正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9日、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11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

联系邮编:102200

联系电话:010-60735931

传真:010-89700424

电子邮箱:ir@balancemed.cn

联系人:王丽莉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5年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244人,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3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1.03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4.82亿元)。致同所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9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8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多个行业;致同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截至2024年年末,致同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所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超过9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智能交通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萌女士,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春旭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信息技术、新材料行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收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收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3、独立性

致同所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84.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6.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和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服务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拟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招标结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认可,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和定价原则,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服务协议等相关文件。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