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合伙人:余强
2.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大智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希海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朱敏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0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5万元。2023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同意公司2023年度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除上述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 元外,募集资金支出共计673,714,918.63元(含账户管理手续费21,405.73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57,043,146.21元。
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出合计129,302,148.35元,其中:
1、募投项目直接支出金额合计129,295,888.90 元;
2、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6,259.45 元;
2022年度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13,713,639.36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09,241,515.98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779,998,301.55元,二者差异金额为70,756,785.57元,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在上市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态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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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拟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9,529,485.56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29,529,485.56元。本次置换已经 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 3-00050 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及/或子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科研创新项目,对应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1.5 亿元募集资金、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 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建立了投资审批、过程监督、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环节,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投资产品的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收到的理财收益(包括定期存款等利息收入)13,508,211.1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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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科研创新项目全部为研发项目,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持续推出新产品以完善业务体系、巩固行业地位,研发投入、进度、成果及对未来的贡献均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单独予以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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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期末另有银行手续费累积支出27,665.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