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6-04-29 12:43  统联精密(688210)个股分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同时,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作用,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职责。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公司违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的事项,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参与季度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虎先生、郭新义先生、侯灿女士、侯春伟先生、邓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杨百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深圳浦特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马晓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冯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杨百寅先生、马晓波先生、冯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冯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所属行业及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所属行业及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

关联董事杨虎先生、郭新义先生、侯灿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七)审议《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0日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793,323.94元,具体如下(正数表示计提,负数表示转回):

单位:人民币元

注:转回以负数列示,计提以正数列示。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594,979.8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8,388,303.75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793,323.94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5,793,323.94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540,466.51元,具体如下(正数表示计提,负数表示转回):

单位:人民币元

注:转回以负数列示,计提以正数列示。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06,011.23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14,746,477.74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4,540,466.51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4,540,466.51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所属行业及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注:

1、上表基数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发放主体的合并基数,且为税前金额;涉及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由公司在发放薪酬(津贴)时代扣代缴。

2、绩效薪酬的实际发放金额系上表基数结合最终绩效考核及评价结果计算得出。

3、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规定的薪酬止付追索情形的,公司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暂缓或不予发放其相应薪酬,或追回其已获得的全部或部分薪酬。上述责任不因相关人员离任而免除,公司保留在其离任后继续追索薪酬及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杨虎先生、郭新义先生、侯灿女士、侯春伟先生、邓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杨百寅先生、马晓波先生、冯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冯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相关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充分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因此,同意杨百寅先生、马晓波先生、冯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胡鸿高先生,连任时间即将满六年。鉴于三人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杨万丽女士、曹岷女士、胡鸿高先生仍将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虎先生,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曾任富士康科技集团产品专案开发经理、阳立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理、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企业级服务器认证经理、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测试工程部经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大客户经理、富智康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董事、立德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875,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2%,通过深圳浦特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07,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新义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雅达电子有限公司品质高级工程师、富士康科技集团品质副理、佛山市南海中宇渔具有限公司生产营运总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厂长、品质总监、广东本邦电器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科利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运营总监、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郭新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7,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1,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灿女士,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睿信豪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商务经理;曾任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高级商务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侯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4,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6,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春伟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天津市中环高科技有限公司北美高级销售经理、捷耀精密五金(深圳)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历任公司项目总监、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目前,侯春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通过深圳市泛海统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6,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其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钊先生,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发射技术研究所设计主管、战略规划主管,天津清研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现任天津清研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陆石小伙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天津陆石华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滨海陆石高成长初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陆石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成都高新陆石启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华龙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邓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百寅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曾任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管理工程师、萨斯喀彻温大学(加拿大)研究助理、佐治亚大学(美国)研究助理、奥本大学(美国)助理教授、爱达荷大学(美国)助理教授、明尼苏达大学(美国)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江南大学商学院特聘教授,现任西藏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银龄计划),兼任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百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晓波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长城开发苏州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桂林博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晓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阳女士,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历任辽宁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名为:上海天亿力升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CFO;现任上海内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高维正心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冯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和新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需求,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决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31,525.1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8,284,989.27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6.8519万股,回购金额共计4,803.6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和新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需求,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决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和新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需求,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决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6,000手(5,76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639,066.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6,360,933.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6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518Z002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36.09万元,低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拟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资产收购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审议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及文件。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发行完成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授权董事会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授权董事会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上述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