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 215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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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袁峰、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作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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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
联系电话:0574-88983667
传真:0574-88868969
联系人:吕蒙、黄雅青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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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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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互利互惠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峰先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普瑞”)、宁波伊迈科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迈科思”)、浙江武珞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珞智慧”)、宁波欧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适节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1.32亿元人民币。具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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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均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3:公司2025年向武珞智慧采购材料6万元(含税),发生交易时,武珞智慧尚未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4: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之间的调剂)。
注5: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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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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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波伊迈科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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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武珞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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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波欧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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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东普瑞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瑞晟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先生之姐袁珂女士为东普瑞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第7目之规定,东普瑞为瑞晟智能的关联法人。
2、伊迈科思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玑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薛宇驰为伊迈科思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伊迈科思为瑞晟智能的关联法人。
3、武珞智慧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瑞晟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先生任武珞智慧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第7目之规定,武珞智慧为瑞晟智能的关联法人。
4、欧适节能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瑞晟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峰先生之姐夫袁仕达先生为欧适节能董事长、总经理,并持有欧适节能3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第7目之规定,欧适节能为瑞晟智能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以及销售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互利互惠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