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18:03  晶科能源(688223)公司分析

晶科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科能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1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下半年度资产处置及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8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下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下半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下半年度公司资产处置和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34,655,577.90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处置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求及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认真评估,拟对部分因产线升级改造无法继续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进行处置,本次资产处置损失金额共计172,181,680.0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48,196,052.67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277,845.19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损失金额为172,181,680.04元,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362,473,897.86元,合计对公司2022年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534,655,577.9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2年下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2年1月26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晶科能源IPO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晶科能源进行持续督导。2022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晶科能源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风险因素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风险

光伏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近些年在拉晶、硅片、电池片、组件等方面涌现了大量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要求行业内企业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加大研发力度,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化能力。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发展趋势,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方向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未能对具备市场潜力的技术投入足够的研发力度,或前沿光伏技术出现革命性突破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从而使得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光伏行业具有技术密集的特点,公司自主掌握了拉晶、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等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该等技术及相关光伏产品是保持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基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因此,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技术管理和保密制度,且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公司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被他人抄袭、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从而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产业链中涵盖对硅料、玻璃、封装胶膜等多项原辅料需求,公司利润水平受原辅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虽然我国光伏产业链发展基本完整,各环节供给关系总体较为均衡,但仍然会出现阶段性、结构性或特殊事件导致的短期供给失衡和价格波动,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急剧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做好供应链管理,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或生产成本大幅波动,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境外市场经营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生产和销售全球化,已经在马来西亚、美国和越南设立了海外生产基地,并在全球十余个国家设立了海外销售子公司,基本实现全球化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集中在欧洲、东南亚、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产品累计销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为58%。公司境外生产、销售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国际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还可能面临国际关系变化及相关国家非理性竞争策略等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则公司将面临境外业务经营失败或遭受境外经营损失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来,若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甚至下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或者难以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将对公司资金链产生一定压力,从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风险加剧及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引致公司存货出现积压、毁损、减值等情况,将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以境外销售为主,公司境外销售通常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汇率波动将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受国际局势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汇率风险管理难度加剧。若未来人民币处于持续的升值通道,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公司及多个下属子公司系经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所有条件时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未来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满足税收优惠条件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将导致公司税费上升,从而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光伏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些年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依靠资金、技术、成本和渠道优势,不断扩大规模,纷纷进行扩产或围绕行业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行业资源向少数光伏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光伏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行业产能的扩产及技术进步,光伏产品价格逐步降低,光伏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此外,近年来部分中国光伏企业纷纷在海外新建产能并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剧了海外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产业链的加速淘汰和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市场布局的加快将使得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行业扩产带来的阶段性产能过剩风险

全球光伏行业经过十多年发展,出现了阶段性和结构性产能过剩的情况,行业在经历2011-2012年以及2018年等多轮深度调整后,大量无效、落后产能逐步得到淘汰,但产能总体过剩的局面并未得到彻底改变。近几年随着光伏行业的持续向好,部分原本面临市场淘汰的企业开始恢复生产,同时,行业内龙头企业为提升市场份额,保持竞争地位,纷纷加快产能扩张步伐,导致市场新增及潜在新增产能大幅增加。若未来下游应用市场增速低于扩产预期甚至出现下降,上述产能扩张将进一步加剧行业内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不合理下跌、企业盈利下降,因此,光伏行业可能面临竞争性扩产所带来的产能过剩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太阳能光伏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全球光伏国家产业政策关联度较高,政策扶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业的景气程度。国际市场中,欧盟、美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曾对中国光伏电池类产品采取贸易调查,例如美国“双反”调查、美国201调查、印度保障措施调查、印度反倾销调查等,这类国际贸易政策给我国光伏企业的经营环境及海外市场拓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国内,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链的发展,自2018年“5·31政策”开始,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也不断调整,光伏电价政策多次调整且总体呈下降趋势,平价上网成为既定趋势,光伏逐步进入无补贴时代。

在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升级的背景下,各个国家正大力扶持光伏电站的建设,若未来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相关的政府扶持政策、税收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盈利水平。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0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5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98.60%,主要系公司光伏组件出货量大幅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14.29%、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92.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85.71%,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长44.97%,主要系:1)公司光伏组件销量增加对应的应收账款增加;2)公司持续对公司垂直一体化产能进行优化,先进产能相继开工建设所致。

4、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96.95%,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及资本公积增加及公司净利润增长的综合影响所致。

综上,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持续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注重产品创新和技术开发,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雄厚的研发实力并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在行业进入N型技术时代后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科研平台认定,13个省级科研平台和1个省级创新团队,配套独立的分析测试实验室,以及千余名研发和技术人员,其中核心人员参与了多项国家级、省级研发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持续高研发投入,在N型TOPCon领域的研发接连取得突破,N型TOPCon电池实验室转化效率最高达26.4%,大规模量产电池效率超过25.1%,N型组件单瓦实际发电量较P型产品提升3%以上。同时,经过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的持续优化,TOPCon良率已与PERC持平并持续优化,N/P单瓦一体化生产成本持平,为大规模量产和商业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公司准确地把握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开发、量产了大尺寸超薄单晶硅片、高效N型TOPCon电池技术、高效N型双面组件技术,并储备了IBC电池技术、钙钛矿电池技术、组件回收技术等,该等技术在降低生产成本、缩短生产周期、提高转换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材料利用率等各方面均具备良好的开发前景,且公司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研发进展,技术储备较为丰富,新技术导入也在有序稳步推进。

(二)健全的全球营销网络和领先的品牌形象

公司着眼于全球光伏市场,制定了“全球化布局、本土化经营”的营销布局战略,搭建了专业化、标准化、职能明确、分工合理、跨部门协作的营销体系,并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完备的营销网络以及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客户黏性。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的产品已服务于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余家客户,销量领跑全球主流光伏市场。2022年12月,公司成为全球首个组件累积出货量突破130GW的光伏品牌。

公司是B20等多个国际框架下的行业意见领袖,也是最早加入RE100绿色倡议的光伏企业。公司连续8年上榜《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连续9年上榜“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连续8年获彭博新能源“最具可融资性”光伏品牌称号。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树立了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品牌溢价。

(三)强大的一体化制造和可靠的品质管理

公司已形成了“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并在各生产工艺段均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起了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截至2022年年底,硅片、电池、组件各环节已投产产能分别为65GW、55GW、70GW,并建立了行业最大规模的N型电池产能共35GW。2023年公司将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保持合理扩产节奏,推动N型TOPCon高效电池产业化发展,稳固全球头部组件厂商竞争力。

公司制造和品质管理体系始终领跑行业,连续8年获得第三方机构PVEL最佳表现组件Scorecards认可,是全球仅有的两家自2014年以来连续八年获此殊荣的企业之一。此外,凭借良好的制造和品质管理能力,公司先后荣获“全国质量标杆”、国家级“市场质量信用AAA(用户满意标杆)级”、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江西省“五星级现场”等荣誉或奖项,蝉联TüV莱茵“质胜中国”评比第一名,展现了组件产品卓越的发电稳定性。

(四)卓越的管理团队和高效的执行能力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以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等创始人为核心的管理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深耕光伏行业,对全球光伏行业的技术及业务发展路径、未来趋势等有着深刻的理解,具备较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高效的执行能力,能够保证公司及时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带领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2022年,公司紧抓光伏行业技术升级的战略机遇期,高效推进海宁、合肥等N型生产基地的建设投产,迅速扩大一体化产能规模,并积极推进N型产品商业化落地,确立面向未来的差异化竞争优势。面对海外市场贸易政策风险和供应链挑战,公司迅速建立起包括越南拉晶产能在内的海外一体化供应链,同时积极迅速推进溯源体系建设工作,为海外市场长期稳定供应奠定基础,体现出公司管理团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公司的上述核心竞争力在2022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秉承“探索一代、研发一代、量产一代”的理念,确立了“高效率、低成本、智能化、信息化”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倡导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可持续创新,将技术革新有效嵌入生产各环节,从而实现整体成本下降,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

公司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和研究开发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依托,建立了全面、高效的研发组织体系。公司制定了合理的研发工作考核及奖惩机制、有效的研发激励机制,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的管理与保护,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并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同时,公司在硅片、电池片和组件技术方面及储能、光伏建筑一体化领域进行了前瞻性的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研发投入与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公司研发投入包括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支出、研发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以及为满足相关技术产业化运用涉及的中试等成本费用;而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关于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的,包括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不满足资本化部分的支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464项,本年新获得专利311项,累计已申请专利共2,518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977,000.00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972,285.17万元差异4,714.83万元,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并包含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截至期末尚未到期的金额。

注3:截至期末未投入金额主要为项目未支付的尾款等,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控制的股份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86,207.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62%。

(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

截至2022年末,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间接持股

截至2022年末,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如下:

注:间接持股变动的主要因为晶科能源控股员工激励计划行权导致。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