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业务覆盖工业自动化、网络能源、新能源汽车及光伏储能。主要产品包括变频器、伺服系统、电机、控制器、人机界面、传感器、电梯驱动系统、工业互联网、电驱、车载电源、充电桩、数据中心系统、光伏及储能逆变系统等。
(一)工业自动化业务
工业自动化产品线包括变频器、伺服系统、电梯控制系统、控制产品等,主要产品涵盖PLC、控制器、伺服系统、变频器、人机界面、电机、传感器、电梯控制系统、工业物联网等,在压缩机、起重机械、木工、光伏水泵、印包、3C电子、锂电、半导体、海工、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等领域实现了广泛应用。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和专业化的行业解决方案、定制化技术服务、全球本土化运营以及数字化管理模式,以确保客户获得物超所值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工业自动化业务仍然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54,236.33万元,同比增长10.7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5.40%。随着中国装备制造向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国际化的发展,工业自动化市场需求还将进一步释放,公司工业自动化业务有望迈上新台阶。
(二)网络能源业务
公司网络能源业务产品包括微模块数据中心、供配电产品、智能温控产品和智能监控产品,主要为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云数据中心、金融、通讯、教育、医疗、能源、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交通、气象、体育赛事等领域,为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提供安全可靠、智能灵活、绿色节能的基础设施。
报告期,公司网络能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542.24万元,同比增长13.1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98%,近年来持续保持了稳定增长。随着5G、大数据、AI、工业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快速发展,IDC市场预计将持续增长,为公司网络能源业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新能源汽车业务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方面已建立起从车载驱控到车载电源的完整产业布局。拥有行业领先的自主核心专利技术,并构建了丰富多样的产品矩阵,包括主电机控制器、辅助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车载电源等,覆盖了商用车和乘用车全场景解决方案,如纯电动汽车(P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混合动力汽车(HEV)、微型面包车、轻型卡车、中型至重型卡车、工程机械、氢燃料车等。
报告期,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0,090.30万元,同比增长15.4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5.27%。随着新能源汽车业务竞争格局的逐步形成以及优质供给的增加,电动汽车性价比将持续提升,国内汽车电动化率将进一步加深,有望带动全产业链需求的持续增长,这将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
(四)光伏储能业务
公司光储业务专注于提供基于数字化互联运维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产品包括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离网逆变器、监控配件和运维平台等。产品运用光伏储能逆变器关键技术,能够在智慧能源的不同场景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村级光伏电站、户用并网光伏系统、户用光储充一体化、户用离网光伏系统、商用光储充系统、商用屋顶光伏系统、大型地面电站、光储充停车棚、渔光互补光伏系统等。
报告期,公司光伏储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0,399.37万元,同比增长12.2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62%,未来随着产品降本项目推进、订单量增加、销售起量后,规模效应也将逐步显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临时公告,具体如下:
■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申力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986.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35.3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一40%。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需求、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原内部审计负责人黄永先生已辞职,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丽芬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林丽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同时,公司董事会对黄永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定于2024年5月8日下午2: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6日。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林丽芬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历任深圳市上市公司董秘联谊会、深圳市悦茂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2007年加入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监事。林丽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6;传真号码:0755-86312612。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会议联系方式和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肖俏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755-23535413
传真:0755-86312612
邮箱:sec@invt.com.cn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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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4
2、投票简称:“英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tl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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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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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3月2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董瑞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无缺席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986.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35.31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一40%。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需求、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35.3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921.24万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92.12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5,483.26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3,003.69万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以公司现有股本806,646,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约4,839.88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未来股本变动后的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23年的现金分红政策既保障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又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2023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未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未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将不断评估和调整分红政策,以最大程度地平衡公司的长期发展与股东利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净利润30%的情况说明
经核算,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基于以下考虑:
(1)资本支出计划:2021年,公司启动了英威腾华南区产业基地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1.50亿元。该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预计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
2023年,公司进一步启动了英威腾苏州产业园三期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0.50亿元。公司已成功竞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
(2)资金需求与投资回报平衡:鉴于上述项目的资本投入需求,以及公司未来三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需确保充足的资金储备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扩张。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因此在确保公司长期发展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2023年度拟实施的现金分红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
(3)对比同行业可比企业:公司收集了与公司的市值、收入规模、盈利能力、发展阶段和市场定位等多个关键因素相近的企业,对各企业近年来的分红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内可比企业的平均水平无显著差异。
(4)后续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在保障公司长期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求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的机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基建与研发投入、项目实施建设及日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按照法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分红政策,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未来将积极持续优化运营、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努力开拓市场,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落实公司的股东回报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合伙人数量3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5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54,90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0次,行政处罚1次(非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2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吕红涛,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海洋,201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文件;
4、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申力先生;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田华臣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鄢光敏女士;独立董事孙俊英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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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公允、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概述
公司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各项清查和测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73.14万元,核销坏账2,238.4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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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坏账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应收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应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为573.65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2.06万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金额为2,235.26万元、合同资产金额为3.18万元,主要形成原因是该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或诉讼后确实无法收回,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2、存货
存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标准及期末存货的清查情况,本次计提存货减值损失2,600.80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减值损失2,380.72万元,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损失565.33万元,原材料计提减值损失141.41万元,委托加工物资转回减值损失303.90万元,在产品转回减值损失162.35万元,发出商品转回减值损失20.41万元。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因轨道交通业务经营不善,部分机器设备被闲置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经评估师评估,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37.16万元。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因轨道交通业务经营不善,部分无形资产被闲置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经评估师评估,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849.4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73.14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51.73万元。本次核销坏账2,238.44万元,此核销金额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不影响本年度损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