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开普云被监管警示:业绩快报信披不准、更正不及时
中新经纬6月6日电 上交所网站6日消息,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等违规行为,开普云及有关责任人被监管警示。
上交所称,经查明,2023年2月28日,开普云披露业绩快报,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6686.59万元,同比增长9.88%。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快报更正公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9802.99万元,同比增长61.09%。
开普云公告显示,业绩快报更正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未达标,确认对公司相关的业绩补偿义务,该业绩补偿导致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调增2978.97万元,其他相关科目相应调整。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6.2.1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同时,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公司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预计的归母净利润差异幅度为46.61%,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此外,公司迟至2023年4月22日才发布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综上,上交所认为,开普云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2条、第5.1.4条、第6.2.1条、第6.2.6 条等有关规定。
开普云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汪敏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严妍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王金府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马文婧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纪鹏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均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8条、第5.1.2条、第6.2.1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开普云及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汪敏、时任总经理严妍、时任财务总监王金府、时任董事会秘书马文婧、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纪鹏予以监管警示。
资料显示,开普云是基于AI大模型的行业数字化服务提供商。二级市场上,6月6日开普云平开高走,收涨12.65%报57.01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