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撤回了一条对超卓航科的行政处罚 董秘曾拟被罚70万
大家都知道,证监会一般在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虽有申辩程序,但是变化的会非常少。但这次不一样,10月13日晚间,超卓航科(维权)公告收到证监会的不予处罚《结案通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此前在24年5月曾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刚上任不足1年的董秘就拟被罚70万元。
据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经审理,我们认为,超卓航科的涉案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但属初次违法,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平、李羿含、王春晓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相关被划转款项,并承诺承担未追回的款项部分。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超卓航科、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蒋祺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据此前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违法违规内容主要包括两项:
1、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8月16日,超卓航科发布《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中“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未如实反映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包括:将子公司上海超卓在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599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披露为在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结构性存款”;将子公司奈文摩尔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的1011万元大额存单披露为在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大额存单;将上海超卓购买的2000万元西藏信托信托产品披露为在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信托产品。
2、超卓航科涉嫌未及时披露公司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信息
2023年10月7日,上海超卓的5995万元存款被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扣划出账户,用于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承兑。上述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事项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但直至2023年11月4日,超卓航科才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两个违规中,监管认为,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王诗文知悉或应当知悉上述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且王诗文在2023年10月8日已知悉公司存款被银行划转的事实,但忽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导致公司延迟披露相关情况,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实两个违规的导火索还是公司突然发现公司银行账户用于买理财产品的5995万元资金不见了,钱是招行划走的,为此公司子公司现在还在和招行打官司。
那么招行凭啥划走这笔资金呢?我们得从公司为什么会把资金存到招行南京城北支行说起。
2022年7月1日,襄阳上市公司超卓航科正式登陆科创板,首发募集了8.08亿元资金。
和很多公司一样,上市后不久(22年7月20日),公司就开会决议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于2023年7月20日再次决议,总额度不超过3.67亿元。
据公司公告,在做出这个决议后,公司就开始寻摸哪个银行的利息会更高一些。
因为公司所在的城市襄阳的几家银行提供的大额存单产品的利率较低,公司向多家机构咨询保本型产品的收益情况,以期能买到符合收益预期的保本型产品。在此过程中,超卓航科投资部负责人通过其朋友结识了存款理财中间人孙某。
经孙某介绍,银行在一季度末通常具有较大的揽储需求,孙某亦对接维护了多家能提供收益较高存款产品的银行,其中即包括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公司决定由公司子公司上海超卓购买该存款行的存款理财产品,年化利率为4%左右,其中1.55%的存款利息在存款到期后支付,相关方没有就这个4%的利息签署相关协议,也没有书面确认文件,也就是说只是口头协议。
2023年3月30日14:27,上海超卓向其存款行账户存入6000万元;同日,上海超卓基本账户收到与存款利息相关的暂收款90万元,付款方为盐城同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记住这个公司的名字)
这个事情到这里就算是第一阶段结束了,按照公司的理解,公司这就是在做着一个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事项。2023年8月时在披露半年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公司还公告称,5995万元是用于购买了结构性存款,而且是浙商银行,非招商银行。
但是一直到2023年10月9日(国庆节放假回来),理财也到期了,公司发现5995万元不在存款行账户内。
那么到底为啥本来用于理财的钱,本金却没有了呢?据公司公告,原来是计划用于买理财的钱,变成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被承兑到期后,由存款行划转。(对于这个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具,公司自始至终不知情)
买保本型理财的资金变成了保证金就很奇怪了,更离奇的是,公司查了绑定这个承兑汇票的两个合同,公司都确认子公司并没有相关项目和业务。
上面出现两个第三方,一个是北控(江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个是南京陇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经公司自查发现,盐城同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与南京陇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陇源智能信息技术盐城有限公司预留的联系电话信息一致。(给公司转利息的人,和承兑汇票收票人有潜在联系)。
当然上市公司的钱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被转出去,还以莫名其妙的形式,经查,公司子公司上海超卓员工3月23日携带印章外出办理银行开户的使用、借出的审批、登记流程,只登记了法人章,3月24日,上海超卓签订的《银行承兑合作协议》加盖了上海超卓公章,并把该协议当作开户相关资料,未单独进行印章使用登记。
2023年3月29日,上海超卓向持票人开具成功了合计599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经公司了解,系使用银行U盾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操作,上海超卓出纳在存款行办理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将U盾交由其他人员,脱离自身可控范围的情形。
对于这笔资金,公司实控人给先行垫付了,并承诺,如果公司全部追回,就把追回的本金还给实控人,追不回的,实控人兜底,目前该案也因为牵涉刑事犯罪,公安正在侦查。
资料显示,董事会秘书王诗文先生,198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 7月至2018年1月,任上海武装警察部队某部警官;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任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任超卓航科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4月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至今。
对于董秘来说,这次总算是有惊无险,不然刚从证代上任董秘就被罚70万,那真的是太悲催了,这个案例也给其他董秘希望,收到《事先告知书》后,还是有机会免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