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航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决剑宗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的回购股份方案提出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将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提升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区间上限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范其勇、王宁、李伟在2024年2月23日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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