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05-23 01:23  嘉和美康(688246)公司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一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3日

  至2023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二层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二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781910

  联系人:臧一博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24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号文核准,嘉和美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08.3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45.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三个募投项目均为医疗信息化软件研发项目,项目需要延期主要系:

  (1)医疗信息化系统是关系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2022年,医疗信息化行业引入了信创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数据安全、业务安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信创工作的要求,推进系统的国产化改造及国产化适配。公司对三个募投项目进行了设计补充及完善,增加国产化适配等信创要求;

  (2)受外部暂时性因素影响,研发人员招聘、到岗未达预期,募投项目研发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25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郭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郭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郭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郭峰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郭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清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任期届满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王清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3日

  王清先生个人简历

  王清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中国科学院计算中心鹭岛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8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嘉和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嘉美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5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嘉和美康医用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7月至今任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2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清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王清先生的提名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