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拟以57.8亿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新晶集成40.78%股权
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晶合集成8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晶集成”)为公司二厂项目的运营主体,为了提高运营和决策管理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577962.74万元向外部投资人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建航晶合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航晶合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航晶合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新晶集成合计40.7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晶集成92.80%的股权。
公告显示,新晶集成为公司二厂项目的运营主体,其设立后进行了一轮融资,根据新晶集成、合肥建投与投资人签订的原《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自交割日后1.5年至3年期间,合肥建投有权自行或指定晶合集成以外的第三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投资人持有新晶集成的股权。
晶合集成表示,本次收购新晶集成少数股东股权,有利于提高运营和决策管理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次收购所需资金均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新晶集成股权比例将由52.02%增加至92.8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