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石平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湛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湛泉(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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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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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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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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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石平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湛泉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湛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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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石平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湛泉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湛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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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石平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湛泉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湛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8证券简称:华特气体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8033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家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一致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8证券简称:华特气体公告编号:2024-094
转债代码:118033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10月29日,“华特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华特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7,821,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3月21日至2029年3月20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73号”文同意,公司64,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4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33”。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特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4.22元/股。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25,000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以及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7月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3.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147,480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自2023年8月2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3.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9,300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鉴于归属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83.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因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80万股,同时,鉴于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综上“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5日调整为83.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70.8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华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华特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0月3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华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三、风险提示
“华特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特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8证券简称:华特气体公告编号:2024-093
转债代码:118033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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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42)。
鉴于公司已经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5日由不超过8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79.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1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11月23日披露了首次股份回购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
(二)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73元/股,最低价为49.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7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
经公司自查,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3月4日、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票,合计减持477万股,减持比例3.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4-055)。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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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份总数变动原因:
1、2024年1月11日,公司已完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共归属9,300股股份,并于2024年1月17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2024年6月13日,公司已经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8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本次回购期间,“华特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341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86,869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发布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8证券简称:华特气体公告编号:2024-092
转债代码:118033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为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7,821,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1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9日及2024年8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调减“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投资金额13,8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并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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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和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间较长,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延后。
此外,基于下游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及发展规划,公司已通过变更和项目内部调整的方式,调减“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用于投资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并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综上,结合相关项目现有建设工期安排,为确保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拟将“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68证券简称:华特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