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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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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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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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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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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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之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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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之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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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之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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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之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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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之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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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之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世红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鹏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69证券简称:凯立新材公告编号:2024-043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泽铭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总股本13,070.4万股计算,共计拟派发2,614.08万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69证券简称:凯立新材公告编号:2024-045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4288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
至2024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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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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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凯立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4288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凯立新材证券部
联系电话:029-86932830
电子邮件:zhengquanbu@xakaili.com
邮编:710018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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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9证券简称:凯立新材公告编号:2024-044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200.5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070.4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14.08万元(含税)。
(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69证券简称:凯立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