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85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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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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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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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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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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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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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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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厂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徐策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军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85证券简称:高铁电气公告编号:2024-035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连鹏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并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85证券简称:高铁电气公告编号:2024-036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
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截至2024年9月30日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67.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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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56.47万元。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本期累计计提652.0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货会计政策,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约12.53万元;公司本期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减少约1.35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约11.1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667.6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667.65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85证券简称:高铁电气公告编号:2024-037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气”)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4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63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248,372.94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5,389,627.06元。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32,456,330.19元后的643,181,669.81元已于2021年10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0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2年11月15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董事会应于每半年末和年度末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宝鸡高新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浦发专户(44010078801700002321)期末余额中含建行专户(61050162870800000641)现金管理尚未赎回金额8,033.22万元。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37,497.75万元,累计利息与现金管理收益合计2,204.10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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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述“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指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款项
注3:上述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不包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
注4: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注5:2023年3月公司公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预计投入为基础进行计算。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此外,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预计总投资6,602.3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预计投入4,990.37万元,实际投入资金4,930.40万元,其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4,495.83万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516.4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011.00万元。节余资金的原因一是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在设备选型中更注重经济性和适用性,选用了单元自动化设备代替部分拟采购的全自动化设备,提高了性价比,降低了相应设备采购费用。二是项目设备采购前期进行了细致调研,设备制造商参与度高,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充分竞争使得设备采购价格较计划有所降低。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40,281.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预计投入34,613.69万元,实际投入资金26,190.60万元,其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5,071.57万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214.5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0,756.64万元。节余资金较多的原因是该项目主要投入为厂房建筑及生产设备,一方面因项目工程类实施过程中通过招标采购程序,材料采购价格较计划有所降低,厂房实施工程量较计划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公司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在设备选型中更注重经济性和适用性,选用了单元自动化设备代替部分拟采购的全自动化设备,降低了相应设备采购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建筑工程费预计总投资19,105.37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8,696.31万元,占预计总投资的97.86%,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7,914.32万元。
设备购置费预计总投资14,096.64万元,实际投入资金6,232.92万元,占预计总投资的44.22%,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928.83万元。该项节余资金较多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采购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等28台生产设备及工位器具及物料周转系统等26台工辅设备时,出于设备降价、降低成本等因素综合研判,选择了可满足设计目标、产品制造工艺要求但价格更低的设备。
安装工程费预计总投资916.28万元,实际投入资金358.05万元,占总投资的39.08%,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43.51万元。该项节余资金较多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实施安装工程过程中,本着满足设备安装到位、安全可靠的原则,在符合公司整体厂区规划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成本。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计总投资1,175.51万元,实际投入资金903.31万元,占总投资的76.84%,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884.91万元。
预备费预计总投资819.8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预计总投资4,167.39万元,根据项目实际均未使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10,956.1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预计投入10,956.12万元,实际投入资金6,694.08万元,其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820.61万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385.2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合计7,520.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分为研发课题、软件费用)预计总投资8,250.39万元,实际投入资金5,371.59万元,占总投资的65.11%,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643.95万元。因研发课题所需研发耗材存在采购数量少、次数多的特点,多数研发耗材与公司批量采购合并,以及课题中多数试制件开模、加工,部分试验在公司内完成,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费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通过积极引入先进的分析技术、方法以及测试手段,提高技术研发效率和质量,并与合作单位积极沟通,进行科研资源共享,减少科研开支。另外,根据项目需求,合理配置研发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减少对外部专家和团队的依赖,在新产品试用试挂过程中,及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提高了实施单位配合效率和接受度。
设备购置费预计总投资2,345.37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322.49万元,占总投资的56.39%,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176.66万元。节余主要原因为公司通过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使用率较低的设备,根据实际需求不再采购接触轨自动抛光试制线等6台非关键科研设备以及部分办公设备。
安装工程费预计总投资70.36万元,预备费预计总投资29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均未使用。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且待支付募集资金全部支付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若后续还需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资金,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高铁电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