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0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0亿元至5.3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065.19万元至12,065.19万元,同比增长22.15%至29.47%。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00万元至-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将减少6,860.02万元至6,360.02万元,同比减亏95.81%至88.83%。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00万元至-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将减少7,400.99万元至6,900.99万元,同比减亏96.10%至89.61%。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上年同期营业收入:40,934.81万元。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60.02万元。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00.99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保持增长态势。在此背景下,2024年,公司夯实商用车业务基石,积极开拓乘用车和两轮车业务,实现收入增长。在商用车业务板块,随着新国标行驶记录仪的全年实施,安装的周期较上年拉长,单价提升得以在全年体现,其次随着产品品类的增加,新产品陆续在商用车应用并产生收入;在乘用车业务板块,随着多个控制器项目的量产,乘用车客户的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2、2024年度,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重视项目开发和交付、拓展关键客户与项目,实现了收入的增长;同时,公司均衡成本投入与未来发展,推进“聚焦核心、去繁就简、高效执行”的理念,实施降本增效措施,将公司整体人员和费用管控在合理区间,相关费用有所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01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智能网联车载终端,包含智能网联、智能座舱、控制器等终端产品,经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4年度收入同比增长,但净利润仍有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先生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先生不存在涉及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