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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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即2024年7月至9月),下同。
注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原因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所致。具体情况为: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因公司“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故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消初始年份为2024年。即自2024年开始,公司不再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故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将从15%增至25%。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由于前述优惠政策的调整,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的影响为来自于上半年税费增加约为400.1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0%,公司2024年1月至6月已按15%预缴企业所得税);来自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税费增加约为97.89万元。剔除上述因税率变动导致的税费影响后,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07.69万元,同比环比增长分别为52.48%、77.14%,均实现正向改善。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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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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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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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85.67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上升25.7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1,55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5%。业务分行业收入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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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生物技术领域的发展面临着复杂的挑战。整体而言,生物医药行业仍处在资本寒冬的影响之下,资金筹集难度加大,导致部分关键项目不得不暂停或取消,这对CDMO的收入造成了显著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水平出现了明显的下滑。然而,在这一逆境中,培养基产品的销售额却实现了显著的增长,显示出市场对于高质量生物制药原材料的稳定需求以及对公司产品的高度认可。在行业整体融资环境紧缩的背景下,这一积极的市场反馈为公司带来了宝贵的信心和动力,展现了我们在生物制药领域的强大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势头依然强劲,实现境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6.48%,这一增长不仅体现了公司产品的性能和服务的高质量,也显示了全球客户对公司品牌的高度认可和信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服务的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和科研院所数量持续增加,累计已超过了1,600家。这得益于公司客户管线的稳步推进,新一代高性能目录培养基产品的优异表现,以及代加工产品需求的大量增加。此外,公司通过不断的市场拓展,成功吸引了一批新的客户,进一步扩大了使用公司培养基产品的客户基础和产品应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共有230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其中处于临床前阶段140个、临床I期阶段30个、临床II期阶段26个、临床III期阶段26个、商业化生产阶段8个,整体相较2023年末增加60个,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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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管线中,已剔除重组蛋白特定疫苗管线。
在生物医药行业面临重大挑战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加强内部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我们重点投资的“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项目”已经顺利完成建设,并成功迈入正式生产阶段。这一重要进展不仅为承接临床III期及商业化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显著提升了公司的CDMO服务能力,增强了在行业中的竞争力。通过这一战略性的项目实施,公司将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专业的服务,巩固和拓展我们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市场地位。
二、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公司认为,
(1)本次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主要原因为“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不属于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三章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科创属性的情形。
(2)本次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导致202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而增加支付的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不属于公司主观造成的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3)经与公司会计师初步沟通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对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增加支付的所得税税款将会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积极筹备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相关事项。同时,公司已进行内部自查,启动内部追责程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更为严格的内部管理措施,从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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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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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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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2,460元减少至113,548,75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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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上海奥创前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奥创前景基金”或“标的基金”),主要专注于对中国境内生物制造、制药设备和耗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早中期项目和并购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上述的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标的基金预计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生物工程”)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投资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参与设立奥创前景基金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标的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标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加强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拟与上海腾信智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腾信”)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奥创前景基金,标的基金预计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公司及/或奥浦迈生物工程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投资协议》为准)。
目前,上述标的基金处于前期筹备阶段,相关协议尚未完成签署,且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的情形。
(二)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以自有资金出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代表在规定额度和权限范围内落实参与设立基金投资相关等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报批、备案等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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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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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基金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引入其他合格的有限合伙人,引入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如存在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其改正。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标的基金的合作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与第三方具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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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标的基金将在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二)基金拟认缴出资情况
本次认缴出资完成后,各投资人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具体份额及出资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投资协议》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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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的管理与决策机制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事宜(包括投资项目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四)基金的投资模式及退出机制
1、投资领域
专注于对中国境内生物制造、制药设备和耗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早中期项目和并购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
2、盈利模式
通过IPO上市、并购、股权转让、回购等方式退出实现盈利。
3、退出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应对合伙企业完成投资的被投资企业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并在适宜的时机实现投资退出。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3)被投资企业减资或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五)其他利益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不存在持有合作方及标的基金份额,或在合作方及标的基金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相关事项。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主体标的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标的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标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4-07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倪亮萍女士的关于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因工作调整,倪亮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职务,倪亮萍女士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的职务。
倪亮萍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股改上市、规范运作、加强内部运营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肖志华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倪亮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部、公共关系部等相关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倪亮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肖志华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马潇寒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潇寒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马潇寒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马潇寒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变更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慧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陈慧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己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简历
倪亮萍女士
倪亮萍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在读。2008年至2018年,历任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总监;2018年至2019年,担任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亮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股,倪亮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倪亮萍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简历
马潇寒女士简历
马潇寒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LoughboroughUniversity),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原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潇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0股。马潇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潇寒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慧女士简历
陈慧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历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高级审计助理;2020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5月至今,任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慧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4-07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2,460元减少至113,548,754元。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因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实施差异化分红,故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7.5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4日、2024年9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2024年10月27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7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4,772,460股的比例为1.0662%,最高成交价为5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9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41.68元/股,成交总金额合计50,998,163.7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2,460元减少至113,548,7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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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变动的具体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此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4,772,460股的比例为1.0662%。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履行程序及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任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4-07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0月22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欠欠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1月-9月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产业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长期投资收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思伦生物的增资,是基于公司整体CDMO业务发展的考量,本次增资完成后,思伦生物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CDMO相关业务资产划转事项的完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充分发挥“思伦生物”的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CDMO业务承接能力,大力拓展外部市场,助推CDMO业务发展。本次资产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4-07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
至2024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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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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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相关证明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
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5、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潇寒、陈慧;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二)会议费用及其他须知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自理。
2、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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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增资方案及资产划转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伦生物”)进行增资,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生物工程”)所属的CDMO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思伦生物,充分发挥“思伦生物”的品牌效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本次增资方案调整事项及资产划转进展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CDMO业务承接能力,大力拓展外部市场,助推CDMO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公司内部已完成对上述资产划转事项的账务处理,公司及奥浦迈生物工程已将所属的CDMO业务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划转至思伦生物,本次划转涉及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反应器,制剂灌装线设备等固定资产、存货等,划转资产和负债在2024年8月31日的账面价值净额约为0.52亿元。
同时,考虑到公司CDMO业务的整体发展,基于对思伦生物目前及未来业务的考量,公司拟对原增资方案进行调整,即将原方案拟定的对思伦生物增资由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调整为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奥浦迈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后续公司将完成对思伦生物注册资本的实缴工作。
三、本次增资方案调整事项的原因说明
考虑到公司CDMO业务的整体发展,基于对思伦生物目前及未来业务的考量,公司CDMO业务已经逐步开始由思伦生物进行承接,思伦生物可以独立自主的开展业务并进行对外合同的签署,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对外投资收益水平,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决定对思伦生物的增资由原方案的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调整为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
四、本次增资方案调整及完成资产划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对思伦生物的增资,是基于公司整体CDMO业务发展的考量,本次增资完成后,思伦生物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CDMO相关业务资产划转事项的完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板块资源,提高内部运营及管理效率,将充分发挥“思伦生物”的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CDMO业务承接能力,大力拓展外部市场,助推CDMO业务发展。本次资产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符合公司“CellcultureandBeyond”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是公司面临目前行业整体景气度波动影响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4-069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0月22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1月-9月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223,706股已回购股票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2,460股减少为113,548,754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2,460元减少为113,548,754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鉴于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为充分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加强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拟与上海腾信智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上海奥创前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标的基金预计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其中,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拟出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关于标的基金设立的基本情况、管理模式、投资模式等具体信息根据届时相关方签署的基金《合伙协议/投资协议》以及最终设立情况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代表在规定额度和权限范围内落实参与设立基金投资等相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报批、备案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肖志华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倪亮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部、公共关系部等相关工作。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倪亮萍回避表决,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肖志华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潇寒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CDMO业务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已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思伦生物,公司内部已完成对上述资产划转事项的账务处理。同时,考虑到公司CDMO业务的整体发展,基于对思伦生物目前及未来业务的考量,公司拟对原增资方案进行调整,即将原方案拟定的对思伦生物增资由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调整为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奥浦迈仍持有思伦生物100%的股权。后续公司将完成对思伦生物注册资本的实缴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