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3日晚间,中无人机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和2024年10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编辑 孙倩)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3日晚间,中无人机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和2024年10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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