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04:51  之江生物(688317)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88317          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7证券简称:之江生物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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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规定,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7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214号文《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76,08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2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103,780,523.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1,458,884.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2,321,639.0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12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第00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573.7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9,145.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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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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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含下属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已分别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江高科技园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2023年上半年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参见本节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定期存款等存款方式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2023年3月13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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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58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89.00万元,于2023年3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900.00万元,前述超募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补充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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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317证券简称:之江生物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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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海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