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6号3栋公司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日
至2025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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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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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原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以信函、传真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1日16:00前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寄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6号3栋公司301会议室,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3:00-14:00,14:00以后不再办理股东登记。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6号3栋401
邮编:523808
联系人:孙怡琳
联系电话:0769-22852036
传真:0769-22234645
邮箱:ir@cellwise-semi.com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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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7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置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购置房产的概述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而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而微”、“乙方”)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购置房产,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电” 、“甲方”)购买位于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一处房产,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同时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将“消费电子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领域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能源电池管理芯片研发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规划用于租赁场地的场地费用投资金额增加至7,800.00万元,以及使用超募资金8,200.00万元增加赛而微实收资本用于补足其余购置房产款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购买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的公告》《关于签署购房意向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购置房产的进展情况
1.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发展需要,保证和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赛而微与张江集电于近日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根据本次签署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的交易价款计算,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133.94万元受让张江集电持有的上海集芯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即房产项目公司)100%股权,间接取得前述房产,在前述授权范围内,以上费用未涵盖交易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手续费等。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产权交易标的
1.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上海集芯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人民币6513.050786万元的债权。
2.上海集芯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2月21日,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7万元,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617万元,占100%股权。
3.经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沪财瑞评报字(2025)第2074号)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容诚专字(2025)200F0177号)并出具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5月31日,上海集芯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15133.937239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6513.050786万元,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8620.886453万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15133.937239万元。
4.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项外,产权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5133.937239万元,其中,乙方用于受让上海集芯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8620.886453万元,乙方用于受让甲方对标的企业的人民币6513.050786万元的债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6513.050786万元。
(三)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4540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2.除第1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人民币10593.937239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乙方须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甲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甲方指定账户。
(四)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五)产权交接事项
1.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25年12月31日前,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2.乙方承诺确保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变更、注销等登记。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将积极履行合同约定,并根据事项进展,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73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并
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而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而微”)于近期与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电”)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采用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的形式购买位于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一处房产,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合同约定的购房总价款约人民币1.51亿元(金额以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为了解决前述房产后续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支出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并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相关房产的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前述支出优先使用赛而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超募资金(未使用的超募资金购房款额度),不足部分采用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赛而微实收资本的方式解决。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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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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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的相关情况说明及原因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而微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购置房产,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募集资金向张江集电购买位于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一处房产,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的公告》。
目前相关房产已由上海集芯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芯睿建筑”,系张江集电全资子公司)建成,并由集芯睿建筑100%持有。赛而微于近期与张江集电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采用受让集芯睿建筑100%股权的形式取得前述房产,合同约定的购买总价款约人民币1.51亿元(金额以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为了解决上述房产后续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支出的资金需求,更好地满足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并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相关房产的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前述支出优先使用赛而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超募资金(未使用的超募资金购房款额度),不足部分采用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赛而微实收资本的方式解决。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使用需要支付款项、赛而微增资及分批次实缴出资等事项涉及的具体事宜。
四、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用途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五、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用途并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相关房产的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前述支出优先使用赛而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超募资金(未使用的超募资金购房款额度),不足部分采用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赛而微实收资本的方式解决。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用途并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用途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74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0.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539.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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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赛而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而微”)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向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电”)购买位于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一处房产,购房总价款约人民币 1.6 亿元(暂估数据,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场地变更为购置房产,并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购买房产,实施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
2023年2月22日,赛而微与张江集电签订购房意向协议,约定拟采用资产转让或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形式完成本次交易,并经审议机构审议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由赛而微向张江集电支付购置房产意向金1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购房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
赛而微于近期与张江集电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采用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的形式购买位于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一处房产,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日常办公需求,合同约定的购房总价款约人民币1.51亿元(金额以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考虑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一些新的情况,并进一步明确部分置换事项,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相关要求,除先前已经审议的置换事项外,公司存在以下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补充审议:
1、公司前期已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支付购置房产意向金,并拟于近期全额支付购房款。由于出让方有关付款政策原因,已支付的意向金无法直接用于抵扣购房款项,需赛而微使用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先行全额支付购房款,待意向金退还公司后,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等额置换已支付的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2、因购置本处房产产生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需由与税务机构绑定的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统一划扣,以及与购置房产有关的费用,如交割房产前产生的历史物业费等,子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3、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部分购买设备或原材料款项、房租水电物业费及其他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等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情况,相关款项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上述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财务部按月将以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编制成台账、置换申请表,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于当月末向银行提交资金划拨指令,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以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存款账户,定期抄送保荐代表人。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可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