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1!西安灞桥法院1案例入选陕西高院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五大典型案例

查股网  2025-09-28 15:36  西高院(688334)个股分析

热烈祝贺 荣获佳绩

2025年9月25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在陕西高院举行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成效,并发布了全省法院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五大典型案例。其中,西安灞桥法院审理的一起龙某贩卖毒品、洗钱案入选经典案例。

案例

龙某贩卖毒品、洗钱案

【基本案情】

上游犯罪:2022年底,被告人龙某通过某聊天软件加入大麻叶群。2023年2月,为牟取非法利益,龙某通过该聊天软件与“卡老板”(姓名、身份不详)取得联系,约定帮“卡老板”贩卖毒品,“卡老板”使用USDT(泰达币)支付龙某报酬。2023年3月至4月,龙某按照“卡老板”的指使,利用跑腿服务将国外邮递到国内藏有大麻叶的包裹取走,再进行分装后贩卖。

洗钱犯罪:龙某帮助“卡老板”贩卖毒品期间,“卡老板”通过某网络平台向龙某支付泰达币1225个作为报酬,经折算合计人民币8330元。龙某将泰达币兑换成人民币后,用于购买车票、住宿及日常消费。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构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依法以洗钱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典型意义】

毒品犯罪是我省洗钱上游犯罪中仅次于金融类犯罪的另一大类。本案系毒品犯罪后,通过虚拟币交易洗钱的行为。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由于虚拟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化等特点,其交易难以追踪溯源,逐渐被犯罪分子选择为新兴洗钱犯罪手段。本案中,龙某帮助他人跨境贩卖毒品后,接受境外以虚拟货币转来的报酬,并兑换成人民币,其实施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跨境转移资产”“通过虚拟资产交易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构成洗钱罪。本案的判处,起到了打击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双重震慑的效果。

灞桥法院将以此案入选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着力打造更多具有典型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标杆案例,持续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深入挖掘个案背后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切实发挥“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效能,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