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联合九部门出台《实施意见》 首次在全省建立司法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正式运行机制
陕西高院联合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妇联召开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互动衔接机制新闻发布会1月23日,陕西高院联合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妇联召开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互动衔接机制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互动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4件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典型案例。
《实施意见》由陕西高院联合陕西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妇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等九个相关省级机关及社会团体共同制定,分为总体要求、救助对象和范围、联动部门有关职责、运行机制4个部分,一共20条,回应了困难群众实际帮扶需求,加强部门沟通、深化工作衔接、促成优势互补,推动健全了多维一体的综合帮扶救助体系。
起点新闻·西部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意见》的出台,回应了救助实践的迫切需求,也是促进救助制度发展、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标志着陕西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人民法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正式运行机制。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链接救助网络,打通绿色通道,将互不统属、各自运行的人民法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以案件线索移送函的形式紧密连接起来,从入口端打通了各部门多渠道发现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线索的机制,实现一次性申请一体性保障,促进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深刻转变。
聚合救助职能,融通救助政策,覆盖了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大部分职能部门,明确了联动职责,切实形成了“多对一”的多元帮扶救助体系,让有限的救助资源尽可能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健全合作机制,拓展救助格局,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工作会商机制,依托陕西省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平台深化数据共享,切实打破信息孤岛,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不断扩大全社会关心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的“朋友圈”,共绘爱心传递“同心圆”。
起点新闻记者 惠璇璇
审核 康乐群 张建成
编辑:呼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