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7-13 03:01  复洁环保(688335)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30日

至2024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25日9:00-11:30,13:00-16: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7月25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7月25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5081682

联系人:李文静、邬元杰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文俊先生、曲献伟先生、孙卫东先生、李文静女士、卢宇飞先生、雷志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黄文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提名曲献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提名孙卫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提名李文静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提名卢宇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提名雷志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建勇先生、罗妍女士、颜晓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建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提名罗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提名颜晓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山东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充分配置公司资源,更好地服务公司在山东及周边地区的重点客户,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山东省泰安市设立分公司。

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注册地:山东省泰安市

4、经营场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28号国家高创中心

5、拟定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6、分公司负责人:陈莉佳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为保证设立分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拟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336,851股,已于2024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5月28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7,697,741元变更为人民币148,034,592元,公司总股本由147,697,741股变更为148,034,592股。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并适应现阶段业务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调整为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及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变更及修订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及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6万元(不含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万元(不含税)。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选聘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选聘中综合得分最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文俊先生、曲献伟先生、孙卫东先生、李文静女士、卢宇飞先生、雷志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李建勇先生、罗妍女士、颜晓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罗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勇先生、罗妍女士、颜晓斐先生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莺女士、郑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文俊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8年1月至2010年6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5年8月,曾任职上海远建管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3月至2015年4月,曾任职上海复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青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2019年3月,曾任职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黄文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94,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黄文俊先生与许太明先生、孙卫东先生、吴岩先生、李峻女士和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980,5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4%;董事李文静女士系黄文俊先生之配偶李峻女士的妹妹。除上述情况外,黄文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文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曲献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200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技术总监;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曾任职公司监事、技术总监;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曲献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卫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法专业学士学位。2000年1月至2015年7月,曾先后任职上海复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锦之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孙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31,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孙卫东先生与黄文俊先生、许太明先生、吴岩先生、李峻女士和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980,5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4%。除上述情况外,孙卫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卫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文静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闻学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7年,曾任职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2007年至2009年,曾任职上海鲁能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2009年至2011年,曾任职上海吉泰远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2015年8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文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9,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李文静女士系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之配偶李峻女士的妹妹,除前述情况外,李文静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文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卢宇飞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曾任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曾任职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9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主任;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2021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卢宇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通过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雷志天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1年11月至2015年5月,曾任职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曾任职复洁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曾任职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浙江复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雷志天先生通过德清隽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35,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建勇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0年2月至1994年2月,曾任职上海市龙华污水处理厂厂长;1994年3月至2000年12月,曾任职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1月至2008年12月,曾任职上海市城市排水市北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曾任职上海市闵行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2月,曾任职上海阳晨股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2017年4月,曾任职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任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建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妍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金融学博士。2010年9月至2014年11月,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助理教授;2014年12月至2020年11月,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钶锐锶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航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若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罗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颜晓斐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2年2月至2004年12月,曾任职上海市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08年2月,曾任职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项目计划部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2年7月,曾任职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7年2月,曾任职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2月至2020年11月,曾任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与监事会主席、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颜晓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莺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6年至2007年,曾任职傲胜中国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08年至2018年,曾任职康格会展(上海)有限公司票务部助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黄莺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林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士学位。2007年2月至2011年8月,曾任职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质量专员;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曾任职英创人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曾任职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曾任职上海众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曾任职中新资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人事经理;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人事主管;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人事主管。

截至目前,郑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黄莺女士、郑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提名黄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

2、提名郑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