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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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60.72万元,同比增长56.79%,环比增长52.70%,公司各系列产品满足客户量产需求,持续通过客户验证实现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2.92万元,同比下降51.39%,环比增长115.77%,在保持高研发投入的基础上,盈利水平有较大幅度改善。
公司始终专注于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领域,报告期继续坚持9大系列设备及3大系列软件的产品布局,订单规模持续增长,新设备验证进展顺利。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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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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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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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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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凡女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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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凡女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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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凡女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彬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计划,经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决定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核发《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1.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838.66万元。已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327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5月及6月,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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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较少,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存在银行结息等少量余额的,公司将转入其他未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及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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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