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5-09-24 00:00  甬矽电子(688362)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18057 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3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10月9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行政楼8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0月9日17:00,登记时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甬矽电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昝红

  联系电话:0574-58121888-6786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60号

  电子邮箱:zhengquanbu@forehope-elec.com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18057 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公司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遵守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85.71万股,已于2025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5年9月25日起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归属前的40,962.593万股变更为41,048.30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962.59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1,048.30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公司章程》修订及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本次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涉及“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表述,“或”调整为“或者”的表述,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等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将文字表述的数字如“2/3”修改为“三分之二”、“百分之五”修改为“5%”以及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章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未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中对比展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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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修订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上述修订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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