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拟发不超7亿可转债 去年亏损年底涉两警示函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15:43  晶丰明源(688368)公司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5日讯今日,晶丰明源(688368.SH)股价上涨,收报137.70元,涨幅0.52%。

  昨日晚间,晶丰明源发布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931.3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原A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晶丰明源于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10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晶丰明源4月26日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晶丰明源营业收入2.65亿元,同比下降1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1.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43.7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53.88万元。

  晶丰明源4月8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晶丰明源营实现营业收入10.79亿元,同比下降53.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降130.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7亿元,同比下降153.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6亿元,同比下降180.27%。

  报告期内,晶丰明源资产减值准备本期金额为3891.11万元,上期金额为191.03万元。

  晶丰明源表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866,848.7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决议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涉及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2022年12月,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汪星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90号)、《关于对汪星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91号)。因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2022年半年报中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应付账款等科目存在错报,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及时任财务负责人出具监管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于2022年10月对已发现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和追溯调整。

  晶丰明源于2019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

  晶丰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774.24万元。晶丰明源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7,754.24万元。晶丰明源2019年10月8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71,020.00万元,拟分别用于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

  晶丰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8,512.96万元,其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6,725.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