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谢森
4、注册资本:812.3991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3月28日
6、住所/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500号17幢
7、主要股东:合肥华登二期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森等
8、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器辅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居用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品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燃气器具生产;日用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通讯设备修理;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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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董事会秘书汪星辰先生曾任上海汉枫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汪星辰先生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时间尚未满12个月,因此上海汉枫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预计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含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等。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其中,确定关联销售价格还综合考虑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和客户定制需求等方面因素。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海汉枫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定价及交易条件均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进行确认,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系基于正常业务需求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公司将与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1,230,082.35元;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260,032.4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2,939,38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76,855股后,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数为62,462,525股,合计拟转增24,985,0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7,924,390股。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权益分派对公司每股收益、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股本结构、财务状况、经营现状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方向。
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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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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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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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方秀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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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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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3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1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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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