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04:59  盟科药业(688373)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88373          公司简称:盟科药业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2023年度上半年,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因此,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3证券简称:盟科药业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已在财政部和证监会进行相应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较为熟悉。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3证券简称:盟科药业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科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振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冰,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4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嫣,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科药业”)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振宇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冰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嫣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盟科药业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振宇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冰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嫣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审计工作量,按照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普华永道中天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本次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2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2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已在财政部和证监会进行相应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较为熟悉。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3证券简称:盟科药业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盟科药业”)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9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4号),据此公司获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8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79,029,6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1,770,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6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4,198,057.7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89,389,688.08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5,292,457.11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为人民币14,191,088.2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9,803,384.11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58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9,803,384.11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8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盟科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实施方式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公司可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盟科美国为“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688373证券简称:盟科药业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

  至2023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3、4已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的方式登记,邮件以抵达公司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的时间为准。在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扫描件,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峙乐、聂安娜

  联系电话:021-50900550

  传真:021-61101898

  电子邮箱:688373@micurxchina.com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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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