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奥来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愚人先生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3月15日
独立董事: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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